紐約南區聯邦法官日前針對一項集體訴訟裁定,大都會運輸署(MTA)須在2055年前,為紐約市95%地鐵與史泰登島鐵路加裝電梯及坡道,同時為確保進度,法官還要求MTA在明年以前須先完成81個無障礙車站,以符合「美國殘障人士保護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簡稱ADA)標準。
聯邦法官拉莫斯(Edgardo Ramos)表示,MTA需要為全市95%的地鐵,包括史泰登島鐵路配備電梯和斜坡,工程截止日期為2055年。目前MTA的500個車站中,僅四分之一符合1990年通過的「美國殘障人士保護法」。
和解協議還包括,在2024年前,在81個車站加裝無障礙設施,作為其2020年至2024年500億元計畫的一部分,以確保MTA能在2055年完成該目標;同時,MTA還必須承諾,將未來所獲撥款的15%,用於無障礙設施的升級。

該訴訟由殘障人士倡議團體提交,其代理機構、非營利法律權利中心「殘障人權益倡議」(Disability Rights Advocates)律師赫茲曼(Chloe Holzman)表示,儘管距離限期還有幾十年,但倡議者們對此結果仍感到興奮,畢竟這是大家長期努力的結果,以不斷推動MTA全面遵守「美國殘障人士保護法」。
「公共交通是紐約市的生命線,特別是對於殘障民眾來講」,赫茲曼說,不斷幫助殘障市民獲得和其他人一樣的交通、教育、娛樂、醫療、社交資源,保證大家可以享受同樣的待遇,這點非常重要。
然而這一訴求實現起來並非易事。法官拉莫斯在宣布裁定時,對現場使用殘障電動輪椅到場的聽眾說,「據我所知,實現這一要求非常困難」。
這項和解協議不僅殘障人士可受益,惠及人群也一般民眾,像是推嬰兒車的家長、提行李箱的旅人等。
雖然大都會運輸署在去年6月宣布同倡議團體達成和解,同意在2055年前,為當前輪椅使用者和行動不便人士無法進入的300多個車站,安裝電梯和坡道,但這一計畫於拉莫斯7日裁定時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