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黃燕燕(Yan Yan Huang,音譯)於15日路過曼哈頓地獄廚房(Hell’s Kitchen ),不幸遭一名男性單車騎士毆打和辱罵。他認為她擋到他的去路,一怒之下朝她的左臉揮拳,隨後立即逃之夭夭。黃燕燕前往紐約市警10分局報案,然而警方於19日表示無法逮捕這名騎士。
黃燕燕回憶,事發當晚她在西37街夾9大道和10大道之間的一家超市購物。離開超市後大約9點,她提著購物袋走在人行道上,一名在這條人行道上騎單車的男子突然轉彎,險些撞到她。她下意識地退後了一步,沒想到該男子突然下車朝她大吼大叫,「這是我的路,賤人!」(This is my block, bitch! )並一拳打到她的左臉。
她立刻丟下手中的東西,拿出手機拍照存證並報警。該男子還非常囂張地說,「你想拍就拍個夠。」隨後他騎上單車逃走。一名經過此地的目擊者企圖上前阻止他逃走,但他騎車速度飛快,至今下落不明。
華女傷勢不嚴重
她表示,由於當時她的傷勢不嚴重,警方只把這起事件歸為騷擾案件,令她很不滿意。之後她不遺餘力地在網上宣傳此事,警方終於在17日將該騎士的行為認定為襲擊罪。
然而,警方於19日再次向她反饋,即使警方找到這名單車騎士,也無法將其逮捕,除非他當著警察的面做出其他違法之事。
黃燕燕對此表示十分失望,「令人難以置信,任何人都可以在路上朝你揮拳,但仍逍遙法外。路上有很多瘋狂的人,大家一定要留意周圍環境,提高警惕。我曾以為我不需要帶著狼牙棒出門,但現在我知道關鍵時刻只有自己能保護自己。」
根據紐約《刑法》(Penal Law)第120條規定,攻擊罪分為不同等級和類型。檢察官會根據受傷程度、攻擊動機、是否使用武器等因素決定如何指控。通常,被指控者也會面臨「企圖進行攻擊」、「騷擾或威脅」的罪名。在此之前,警方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將其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