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籍外賣郎陳先生近日在華埠送餐時不幸遭遇車禍,導致胯骨骨折,報警後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不料警方趕到醫院給他開了一張100元的罰單,稱其事發時沒有戴頭盔。陳先生表示車禍被撞後頭盔掉落,並未違規。事後,他上訴至法院,仲裁官認為這張罰單無效。律師建議華裔民眾遭遇執法不公時,不要忍氣吞聲,否則會給自己留下「污點」。
陳先生表示,他今年30歲,在紐約送了多年外賣第一次遭遇車禍。9月時,他在華埠東百老匯騎單車送餐時,被一輛商務車撞飛,他的胯骨因此骨裂,幾個月都不能工作,必須靜養。事發後,他被救護車送往下城醫院接受治療,當警方竟然追到醫院,以未戴頭盔為由向他開了一張100元的罰單。不諳英語的他當時只能吃啞巴虧,事後他在律師的幫助下上法院申訴。仲裁官表示他由於語言不通,與警方溝通不良,這張罰單作廢。
「現在市府對外賣郎的交通規定很嚴格,餐館要求我們每次去送餐必須配戴頭盔。事發時我也戴了頭盔,但車禍發生得太突然,頭盔被撞落在別處,警方沒有仔細查看就妄下定論。」陳先生說。吳聖洋律師建議,華裔民眾若遭遇執法不公,一定要勇於申訴,否則類似的違規紀錄將來恐怕在刑事法庭成為不利因素。
律師:遭遇不公積極上訴
據市交通局規定,外賣郎送餐時必須配戴頭盔並身穿印有僱主名稱的反光衣,還需持有僱主的名稱和聯繫方式,以及外賣郎的身分證件。外賣郎的車也必須裝備車鈴、反光鏡、煞車、白色車頭燈和紅色車尾燈,否則將被開罰單。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有華裔外賣郎被警方追到醫院開罰單了。5月24日,黃先生在曼哈頓中城騎著電單車送餐時,一輛停在路邊的車突然打開車門,將他撞倒,導致他右眼血流不止。
報警被送往醫院後,警方趕到醫院給他開了一張500元的罰單,理由是駕駛非法電單車。
陳先生的僱主餐館牆上掛著頭盔,餐館要求送餐時必須配戴。陳先生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