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澤西聯邦檢察官卡皮尼托(Craig Carpenito,音譯)等在30日宣布,一名持有美國學生簽證的中國公民因參與從中國走私假冒蘋果產品至美國販賣,被判處37個月的監禁。
檢方稱,44歲的李建華(Jianhua “Jeff”Li,音譯)此前已承認一項串謀走私假冒產品及商標至美國境內罪和一項走私假冒商品罪。審理此案的紐瓦克聯邦法庭法官麥克納提(Judge McNulty)做出了相關判決。
根據起訴書,2009年7月至2014年2月,李建華通過其工作的公司夢想數碼(Dream Digitals),夥同Andreina Becerra, Roberto Volpe和Rosario LaMarca等人從中國走私了超過4萬台電子產品及相關配件至美國販賣,這些假冒產品包括帶有假冒蘋果商標及包裝的蘋果平板電腦和蘋果手機。
為了避開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官員的偵查,李建華將電子設備和商標分開打包寄至美國,電子設備抵美後被送至李建華位於全美各地的同夥處。販賣假冒商品所得收益則通過有計劃的現金存款被匯至他們位於佛羅里達和新澤西的共同賬戶,還有一部分收益會被匯至他們位於意大利的同夥處以進一步掩蓋資金來源。在李建華被捕前,已有超過110萬元的銷售收益從該團伙位於美國的賬戶匯至李建華控制的位於美國海外的賬戶。
麥克納提法官除了判處李建華37個月的監禁外,還判處其出獄後須接受為期一年的獄外監管。李建華的同夥Andreina Becerra, Roberto Volpe和Rosario LaMarca此前已經承認他們各自在此案中扮演的決策。LaMarca於2017年7月21日被判處37個月的監禁,Becerra及Volpe則於2018年10月15日分別被判處3年緩刑和22個月的監禁。
國土安全調查局紐瓦克Seaport調查組和Bergen郡檢察官金融犯罪組負責調查此案,並獲得了來自歐洲刑警組織和意大利警方的有力支持。上述判決結果由卡皮尼托、司法部刑事科助理總檢長Brian Benczkowski、國土安全調查局紐瓦克特工Brian Michael等共同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