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發給王艷的威脅短信。 王艷提供
高先生發給王艷的威脅短信。 


「命一條,要不要一起死?」王艷(化名)近年來飽受暗戀者高先生(化名)的騷擾和恐嚇。不堪其擾的她於去年底搬去外州,而高先生竟到她媽媽的家中威脅恐嚇,甚至把王艷的電話和照片發布到色情網站。她的媽媽於23日到美國福建同鄉會的免費法律諮詢求助,吳聖洋律師建議她向法院申請禁止令和保護令。

王艷通過電話表示,她經過朋友的朋友介紹認識了高先生,當時她已經結婚,而他對她暗生情愫,在2016年時對她表白,「他和我媽媽是同鄉,我不忍心拒絕他,就對他說以後兄妹相稱。沒想到之後他就換了一個人,不停地騷擾我,在各大華人網站散布我的謠言,有的文章點擊率都超過2萬次,被我的親朋好友都看到了。一開始,我對這些都置之不理,他卻變本加厲,把我的電話和照片發布到色情網站,我時常接到電話問我『多少錢?』現在去谷歌網站搜索我的名字,出來的全都是這些誹謗,對我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報警後男子逃跑警無法立案

 
她的媽媽說,「王艷搬去外州後,高先生無法聯繫到她,就只能來騷擾我。最近他直接衝到我家,威脅要殺了我。我立刻報警,但警察來的時候他已經逃跑了,警察無法做報告,也沒有立案。我該怎麼保護自己呢?」

 
收集證據 保留威脅短信

 
吳聖洋律師建議,她們可以收集所有證據,保留威脅短信以及朋友證詞等,向紐約地方法院申請禁止令(Permanent Injunction)和保護令(Order of Protection)。
禁止令是永久的,她們可以持有這張禁止令,要求各大網站不准再刊登並撤下關於其不實謠言,但如果網站的服務器或網站註冊公司是在中國,美國的法律恐怕難以執行。保護令則是暫時的,法官根據案情決定保護令的時長。若高先生在王艷及其媽媽持有保護令的情況下接近她們,或以任何形式騷擾她們,他就違反了保護令的內容,警方可以實施逮捕。

高先生屢次向王艷發出威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