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男友的兒女從中國來美國,也住在這棟房子裡,但後來發生了矛盾,男方找了藉口對她說「關係結束,這房子是我的」,她不可以繼續住在這棟房子中。
有一天,她下班回家發現門鎖已經被換,她被「掃地出門」,她非常生氣,找人把鎖砸破進入。男子與她爭執起來,後來男子報警,警察到來後,逮捕了該女子。
她被控非法闖入、攻擊和偷竊等罪名,並被檢察院起訴,法院還給男方發了保護令,她不可以靠近他。
由於她已沒錢請私人律師,檢方為她指派了公派律師,雙方溝通有語言障礙,免費律師對她說,在討論認罪協議時,檢方提出如果她認罪,可以建議緩刑,只做社區服務,兩年後案子就可以結束。她想到如果坐牢就感到非常害怕,表示「只要不坐牢,什麼都行」。
對於這個案子,法拉盛律師朱偉提醒,在面對認罪還是不認罪時,除了諮詢刑事律師,最好也要諮詢移民律師,「當事人提出只要不坐牢就行,但這還不僅是坐不坐牢的問題,不是說不坐牢就沒事了,還要看你認的是什麼罪,因為有的犯罪記錄是會影響移民身分的。」
「如果是美國公民,不坐牢就達到目的,但你是外國人,當辦綠卡、換綠卡、入籍的時候,對有逮捕記錄的人,移民局會要求出示結案單,有時甚至還要求出示指控文件。從結案單便可看到你當時認的是什麼罪。」
朱偉說,如果是屬於道德範疇的輕罪,即使是輕罪,也可能會影響移民身分,「一般的攻擊罪,如果是輕罪的話,一般來說不會影響辦理綠卡;但是如果涉及家庭暴力這種道德犯罪,會影響辦綠卡。」
根據移民局之前的規定,視為不良道德品格的情形包括:涉道德敗壞的犯罪;累計服刑5年以上;受控物質違規;被監禁180天或以上;宣誓下的虛假證詞;賣淫;人口走私;一夫多妻;非法賭博;酗酒;對家屬未盡撫養責任;通姦。
到2019年12月,移民局更新《政策手冊》(USCIS Policy Manual)擴大了道德品質瑕疵的情形,增加列入:兩次或兩次以上的駕駛定罪(如醉駕);棄保潛逃;銀行欺詐;密謀分銷受管制物質;欠稅;虛假聲稱自己是美國公民;篡改記錄;偽造文件;保險欺詐;妨礙司法公正;性侵;社安欺詐;非法騷擾;非法選民登記;非法投票;違反禁運。
朱偉還提醒,被捕記錄也可影響移民身分,被捕時所錄得的指模,會匯總到聯邦調查局(FBI),FBI的檔案中心會查出這個人之前是否有被捕記錄,「快的話兩個小時、慢的話半天」就把檔案記錄告知警方。移民在申請移民身分時要打指模,在移民局對申請者進行背景調查時,也可以通過聯邦FBI的指模中心,查到申請人過去是否有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