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公園溺斃女兒案被告李林。甘沙樂辦公室提供

布碌崙地區檢察官甘沙樂(Eric Gonzalez)於26日(星期三)宣布,布碌崙8大道溺女案被告李林,因將其2歲的女兒溺亡而犯誤殺罪(Manslaughter),並被判坐牢18年。據甘沙樂介紹,陪審團還裁定,李林因在案發一天前,因將其4歲兒子的頭放在水下犯企圖攻擊罪(Attempted Assault)。

甘沙樂認定被告為布碌崙日落公園的李林,今年28歲。李林於26日,被布碌崙最高法院(Brooklyn Supreme Court)法官杜玲(Deborah Dowling)判處18年徒刑。此前,在陪審團審判後,李林於2019年6月4日,被判犯一級誤殺罪及一級企圖攻擊罪。據悉,待刑滿釋放後,非公民身分的李林預計將被遞解回中國,並與她在美國的丈夫及孩子分離。
甘沙樂稱,根據庭審證詞,2016年3月13日晚8時50分前後,在布碌崙日落公園47街的一間公寓裡,李林將其2歲的女兒鄭琳芯(Melody Zheng)帶入洗手間懲罰她。李林將鄭琳芯放在浴缸中,並將其裝滿水。根據審判中提供的證據,李林隨後將鄭琳芯的頭浸在水下,直到鄭琳芯不再掙扎。據甘沙樂介紹,李林在案發一天前,還曾將其兒子淹在水中。
甘沙樂表示,李林將鄭琳芯淹在水中後,打電話給911。緊急醫療服務(EMS)的工作人員發現,鄭琳芯已昏迷且無反應。鄭琳芯在被送往瑪摩利醫院(Maimonides Hospital)進行搶救後,於當晚9時20分被宣佈死亡。法醫判定,鄭琳芯有多處瘀傷及挫傷,且與她被按在水下並淹死的狀態一致。據悉,在當年的口供視頻中,李林在多次改變說法後,最終向警方承認曾將鄭琳芯的頭按到水下。但李林在三年後出庭自辯時,堅稱自己只碰了鄭琳芯的肩膀,且絕未將鄭琳芯浸入水中。
甘沙樂稱:「這位被告有責任照顧她的孩子們,並保護他們的安全。但她卻使用了令人費解的、且危險的方法來懲戒他們 – 並導致她女兒的暴力死亡。沒有什麼能帶回小Melody,她的一生都曾在她前面。但是,以今天的判決,我們已在此可怕的悲劇中,獲得了一定程度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