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李穎詩(Yingshi Li,音譯)多年前申請政庇但於2013年被拒,之後她再於2016年上訴至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日前終獲上訴法院有利判決,獲得重審機會,政庇路重現希望。
移民局在做不利的可信度證明時,主要根據申請者的舉止、坦白與否以及回應態度來做決定,但同時他們也會考察申請者陳詞的不真實度和不連貫性來判斷。根據法庭文件,移民法官未將李穎詩申請政庇面試的紀錄保存在案,他們的理由是李在回答問題時說感恩節是一個重要的聖誕節日,這一事實已經證明沒有保存面試紀錄的必要。
然而在上訴法院對李穎詩提問時,她表示當時由於自己太過緊張,當面試官問她感恩節更重要還是安息日(Sabbath)更重要時,她不知如何作答。
在移民上訴委員會(BIA)對李穎詩案進行評估時,詢問李穎詩是否回答過上述問題,李答道「是的,我知道」,但這一回答無法讓委員會明白她是回答了感恩節更重要, 還是她對於該問題感到困惑,因此不能確定其回答是可信的。
移民法官還指出,李穎詩對於自己如何獲得美國簽證的前因後果記得十分清楚,可見她有充足的記事和概述能力來講述非真實事件。不過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認為,李做虛假陳述來逃離她遭迫害的國家,與她現在申請政庇具有關聯,移民上訴委員會以此來判定她陳詞的不真實性,是不合理的。
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最終決定推翻移民法官和移民上訴委員會此前判決,要求對李穎詩政庇案進行重新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