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現行的反霸凌法律要求學校創造無騷擾、欺凌和歧視的學校環境,但譚瑩瑩認為現行法律並未有效預防和解決霸凌事件。因此,她提出了一項建議,希望通過地方法律,讓父母對孩子的霸凌行為負責。
她提議的主要組成部分包括:
(1)反霸凌教育:要求有霸凌行為的孩子的家長必須與孩子一起參加反欺凌課程,時間不少於20個小時。
(2)心理輔導課:家長和子女一起參加為期兩個月的心理輔導課程,旨在解決霸凌行為的根本原因。
(3)可能的罰款:除教育和心理輔導要求外,家長可能會面臨罰款,以說明問題的嚴重性,並對今後的事件起到威懾作用。
譚瑩瑩認為,通過要求父母對子女的行為負責,可以更好地培養積極解決和預防霸凌行為的方法,強調教育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該法律旨在加強這種合作關係。她已經以家長和關心此事的紐約市公民的身分,致信全市51名市議員,提出上述建議。
學校霸凌事件一再重演 候選人譚瑩瑩提家長問責法

針對最近發生在布碌崙201初中華裔學生遭霸凌的事件,正在競選布碌崙43選區市議員的共和黨候選人譚瑩瑩本周呈函市議會51名議員,要求提出討論並通過一項稱為「追究父母子女霸凌行為法」的法案,以實際的行動解決和避免學校霸凌事件繼續發生。
譚瑩瑩說,目前的任何霸凌法令顯然無法阻止類似事件繼續在全市公校發生,也沒有發揮任何阻嚇作用,而教育不單只是學校,也是家長的責任,家長對孩子的行為負責十分重要,因此這項法案的通過是有必要的,促使家長履行他們身為家長的責任。
「追究父母子女霸凌行為法」針對涉及霸凌的11至18歲的學生,建議包括反霸凌教育,規定涉及霸凌的學童和家長必須參加20小時以上的反霸凌課程,這些學童和家長也必須接受輔導課程,建議孩童和家長一同參加為期兩個月的輔導課程,解決霸凌行為的根本原因,共同努力解決。
法案也提出可能的罰款懲罰,除了教育和輔導外,孩子涉及霸凌行為,家長可能面對懲罰,強化問題的嚴重性和減低孩童重犯的可能,另外也採取分級制裁,如果孩子再次被發現重犯霸凌行為,罰款和輔導將隨之增加,以避免事件一再發生。
譚瑩瑩相信通過讓家長對孩子的行為負責,將可積極主動和合作方式解決和防止校園內和社區內的霸凌事件一再發生,教育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這項法案將加強學校和家長的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