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從中國移民來美的張明(化名),因多次販賣盜版DVD,被警方逮捕,五度被控侵犯商標權的重罪和輕罪。張明通過律師申辯,僅最後一次被法官判無罪,其餘四次罪名皆成立;六年前他從中國返回紐約市,被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執法人員扣留,並被告知移民局將取消他的綠卡。張明移交移民法院後,經過六年申辯,近日因90歲的母親和其餘六人上庭作證,才終於保留綠卡。
張明90年代末期移民來美,在美販售盜版DVD。2003年第一次被捕,連續兩年內又被捕三次,皆被控侵犯商標權的重罪和輕罪,均罪成。2006年他再次以相同原因被捕後,通過律師將控罪撤銷。
六年後,本以為沒事的張明回中國探親,僅逗留十天後返美。但當他進入美國後,幾名ICE執法人員在甘迺迪國際機場(JFK)等待,立刻將其扣留。ICE執法人員告知張明,因他在持有綠卡不到五年期間內犯有重罪,因此要取消他的綠卡。他於翌日收到移民法院的起訴書,開始長達六年的官司。由於張明的母親、妻子、兩個孩子以及兩個幼孫都在美國,一旦回母國,一家人將分離兩地。
代表律師陳明利表示,通過和檢方周旋,申請七名證人上庭後,對張明的前四次控罪豁免。陳明利說,他以被告遭遣返後,家人尤其是其高齡母親將遭受極端困難為由,最終使法官判定張明可繼續持有綠卡,不必遞解回國面臨骨肉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