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拉盛商會(Greater Flushing Chamber of Commerce)10日提醒商家,紐約市從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泡沫塑料禁令,凡是餐館、商店、移動食品攤均禁止持有、銷售和使用特定種類的泡沫塑料,包括以泡沫塑料製成的餐盒、雞蛋盒、杯子、填充包裝、盤子、碗和托盤等。
該法規為紐約市第142號法規,對於強制實施的開罰則給予了半年的寬限期,大法拉盛商會提醒商家儘快摒棄泡沫塑料,使用替代品,適應新法規。
法規也規定了一些例外情況,比如,如果商家在收到商品時,裡面已經包含了泡沫塑料製品,則不會受罰。肉食店可繼續使用泡沫塑料來儲存生豬肉、雞肉等肉類,和魚類等海鮮產品。此外,包裝快遞包裹使用的泡沫塑料也不在此禁令範圍內。
年總收入(gross income)在50萬美元以下的小商家和非營利組織,可以向市府小商業局(SBS)申請困難豁免,但需要證明如果使用泡沫塑料的替代品,生意的財務狀況將受到嚴重影響。小商業局從2018年秋季開始接受豁免申請。申請網站:nyc.gov/foamwaiver。
該法規在2019年1月1日實施後,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以便商家在開罰之前找到可以替代品。
在6個月寬限期結束後,將正式開罰。第一次違規,將罰款250美元以下,12個月內第二次違規,將罰款500美元;在12個月內第三次違規或第三次以後的每次違規,罰款1,000美元。
大法拉盛商會執行主任崔容準表示,法拉盛食肆林立,所以商家瞭解這項法規非常重要,商家應儘快不再使用泡沫塑料的器皿,並儘快找到替代品。
可替代的器皿包括:鋁、硬質塑料、無塗層紙、玻璃等。詳情請登錄www.nyc.gov/foamwaiver,或撥打311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