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1月9日),布朗士(Bronx)公寓突发大火致17人死亡,周二(1月11日),居住在这幢公寓楼内的一对夫妇向公寓楼房东提起诉讼索赔6亿美元,声称公寓楼房东早就意识到危险的情况。
据纽约邮报报道,周二(1月11日),罗莎·雷耶斯(Rosa Reyes)和菲利克斯·马丁内斯(Felix Martinez)夫妻两人,向布朗士最高法院(Bronx Supreme Court)提起诉讼,指控东181街333号(333East181st Street)公寓楼,四位房东应该承担责任。
据悉,这起大火事故致使17人死亡,是纽约市30多年以来的最致命火灾事故。
诉讼书中称,这对夫妇遭受了“严重和永久性的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他们不得不支付医药费。
周一(1月10日),纽约市政府官员表示,大火事故是由一个供暖装置引发的,起火点在二楼的一个公寓房间,死亡的17人都是吸入烟雾而死亡的。
诉讼书中指出,公寓大楼房东收到了存在缺陷的通知,却无所作为,才导致了这场致命火灾。
公寓大楼房东未能确保公寓房间的门都能自动关闭,也未能确保烟雾警报器、逃生楼梯、对讲通话系统和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房东还没有确保公寓房间中有足够的暖气,而且还让烟雾警报器一直响着。
被起诉的公寓大楼房东有布朗士公园三期保护有限责任公司(Bronx Park Phase III Preservation LLC)、利希投资集团(Lich Investment Group)贝尔韦龙合作伙伴(Belveron Partners)和坎贝尔资产集团(Camber Property 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