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月的第一周,法拉盛大部分社區人士看新聞才得知亞平會擬建家庭式遊民收容所。該項目還有兩個多月將動工,為何社區收到消息如此晚?對此,市府相關部門和亞平會踢皮球,前者稱早已通知社區,後者稱被市府束縛而不能先發聲。
市社會服務局(DSS)和遊民服務局(DHS)在一份聲明中稱,他們在9月23日已經通知社區,但沒有表明具體通知了誰。在記者追問下,DSS發言人回應:「我們通知了社區的代表,包括但不限於社區委員會、當地市議員、州眾議員、州參議員和區長辦公室。」
亞平會為何直到13日才召開相關記者會?亞平會表示,通知社區的責任不在他們,由於之前市府沒有發布正式聲明,他們不能擅自召開說明會。亞平會共同行政總監孫慧君表示,他們已經與社區召開小型會議,將推出完整的外展計劃,繼續舉辦大小規模的社區會議。
記者詢問多位第7社區委員會的成員,他們均表示本月初才得知該收容所計劃。根據該社委會的網站,從9月至12月的月度大會議程中並沒有相關內容,只有在13日晚的大會開放發言環節中有人提到此事。
市議員顧雅明在過去的兩周屢次表示,他曾收過相關通知,根據他所得到的消息,該收容所主要接納遭受家暴的婦女和兒童。但市府最新發布的聲明中隻字未提家暴受害者,而且亞平會在記者會上也表明,該收容所不會主要服務家暴受害者。
州眾議員金兌錫通過幕僚長表示,他曾收過一份市府提議建收容所的計劃書,但內容不多。他認為該計劃缺乏民眾參與,令人無法接受。
週一(12月13日)上午,亞平會(AAFE)在法拉盛辦公室舉辦記者會,再次澄清,即將在法拉盛大學點建設的住房,屬於過渡性住所(transitional housing),而非遊民收容所(homeless shelter),也不是日間庇護所(day shelter)。
過渡性住所將提供給有孩子(18歲以下)的面臨經濟困難的家庭,如失去收入來源、居無定所或無家可歸,或是家暴受害者等弱勢群體。
關於民眾週末(12月11日、12日)在法拉盛徵簽,要求就建過渡性住所一事,進行公開聽證,亞平會回應,「目前正在籌備公聽會,但是時間尚不確定,一旦確認,將通知社區團體參加。」
對於民眾提出的幾點疑問,亞平會也在記者會上作出了解答。
為什麽不建可負擔住房(affordable housing)?
亞平會共同行政總監孫慧君(Jennifer Sun)表示,目前政府可提供的可負擔性住房資源不夠,申請時間長。以他們幫助社區民眾申請可負擔性住房的長期經驗,申請民眾可能需要等5年、10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被安置。而過渡性住房申請和等待時間通常在1年左右,最快的可能只需要9個月左右,可以儘快安置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
為什麽要建在法拉盛中心商業區?
該項目將優先考慮法拉盛社區的成員。孫慧君說,在中心商業區建過渡性住房,有助於讓入住的家庭留在他們熟悉的社區,更便捷地獲得各類服務和幫助。如果建在郊區,這些家庭會遠離他們熟悉的環境,需要坐車很久才能獲得一些服務,這會對原本就困難的家庭造成不便。
幾年後是否會變更合同,用作遊民收容所?
亞平會與市政府簽訂了30年合同,明確規定會用於安置有兒童而且需要幫助的家庭。「城市資源研究所」(URI)和亞平會將共同擁有這棟建築,在30年期限結束時,可以繼續將其用作過渡性住房,也可以將該建築改造成傳統的經濟適用房。
該項目旨在為有兒童且需要幫助的家庭建立,不適合作為日間庇護所。而且URI也不經營任何日間庇護所。
在記者會上,亞平會還介紹了關於該項目的進度、申請要求以及未來的計畫等細節。
項目進度
亞平會房地產總監陳匯源(Nelson Chen)說,過渡性住所的設計已完成了75%至80%,處於最後階段。一旦設計完成,就會有一套完整的圖紙,承包商便可以開始競標。
該項目預計在2022年2月破土動工,施工將持續約20個月。預計2024年開放申請。
誰具備申請條件?
經歷短期困難的家庭,可能不穩定地居住在非法地下室公寓或酒店中,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失去家園並無家可歸。
家庭中需要至少有一個18歲以下的小孩。申請家庭需要出示身分證,以及能證明與小孩有法律關係的出生證,或是能證明對小孩有合法監護權的文件,家長需至少和小孩在一起居住了6個月。
可以獲得哪些服務?
住在這些公寓大約一年的家庭將獲得支持性服務,包括工作培訓和安置、輔導和學生課後計畫,以及一對一的諮詢,幫助符合條件的住戶獲得永久性的經濟適用房。公寓將提供多語種(Asian languages)服務,並幫助住戶申請住房援助、食品券等福利。
不擅長英語的人,可以獲得餐飲、服務、護理等行業的職業培訓,以找到合適的工作,實現經濟獨立。
可以居住多久?
住戶住滿一年後,如仍有需要,不會要求住戶搬走。只有在小孩年滿18歲、家庭達到經濟獨立,或是申請到可負擔住房時,住戶才需要搬出。
此外,亞平會還指出,如果社區委員會要求聽證,需向紐約市遊民服務局(DHS)提交申請。根據DHS規定,須由DHS向社區委員會和民選官員發出關於該項目的通知。
亞洲人平等會(AAFE)13日就法拉盛39大道興建遊民所一事召開記者會,表示該項目已進入與市遊民服務局(DHS)簽訂合同的最後階段,定案後將由亞平會和城市資源機構(Urban Resource Institute)共同所有,同時由亞平會擔任建造商(Developer),30年合約後或可繼續保持當前用途,也可能轉為可負擔住房;2023年末房屋建成,2024年初開放,規定至少有一位18歲以下孩子的家庭可申請,擬在幫扶無家可歸的弱勢群體入住此間90個單位,居住一年或更久時間後找到永久性住所,但相關單位並未設置具體的搬離時限,也無權強制入住者搬走。
亞平會共同行政總監孫慧君(Jennifer Sun)、房地產總監陳匯源(Nelson Chan)、營銷傳播總監Ed Litvak、項目經理馮菁雲出席記者會,表示之前就想和社區溝通,但市遊民服務局禁止亞平會對此項目發聲,因為該局承擔所有該項目的對外宣傳工作;對於市社會服務局提到的9月23日已通知社區的聲明,亞平會表示關於具體是通知了誰這個問題,只有市遊民服務局可以回答,也只有皇后區第七社區委員會等相關方可以回應是否收到過通知。
對於市社會服務局在聲明中使用的遊民所(Shelter)措辭,亞平會表示雖然市府如此稱呼,但在他們看來本質並不是,應該稱為過渡性住房(Transitional House),「法拉盛連署簽名點人員描述此項目的措辭,和我們要建造的房屋聽起來不一致;我們不是要做日間遊民所(Day Shelter),不接受單身流浪漢,我們服務的是有孩子的家庭。」陳匯源說。
關於是否是政府主動找到亞平會建造該項目,孫慧君表示最初是亞平會的設想,希望在此地建造針對有孩子的家庭的過渡性住房,「也想過做可負擔住所,但發現市府和州府相關項目的經費和資源不會提供得太快,所以與其空著這些地等著政府建造給可負擔住所的資金,我們覺得還是應該快速建造過渡性住房,以滿足當地社區居民的住房需求。」若是30年合約到期後,城市經濟發展良好並需要永久性可負擔住房,亞平會也願意配合改變。
亞平會闡述建造此案的目的,在於因為疫情對經濟和房價的影響,導致很多家庭住不起房,所以這些有孩子的居民可以在此居住一年及以上,在當局的幫助下找到永久性住所;關於如何保障他們一年後就能找到住處,孫慧君表示沒有截止日期,也無權清空房屋,「如果因為一些原因,他們需要超過一年的時間去找永久性住房,他們依舊可以待在這裡。」
關於人們擔心的入住遊民精神問題,亞平會表示應該去問市遊民服務局,亞平會和城市資源機構的共識是不提供給這類人士居住,「申請者最終由市遊民服務局決定是否入住,他們會做初步背景調查,我們負責面試,要求檢查個人身分證,確定家裡是否有至少一位18歲以下小孩,提供小孩出生證明等資料。」
亞平會表示該住所會優先當地居民入住,但該意願還未寫進合約,包括提供本地語言服務,目前正在和市府大力推薦,「我們評估了很多地方,最終選擇建在這裡,因為這裡對要入住的人比較好,他們不會覺得被孤立和不安全。」
亞平會也承諾未來會舉行多場小型和大型的會議,積極與社區溝通,確定具體時間後會通知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