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該法案(S00425A/A2176A)的議員為民主黨籍的州參議員霍曼(Brad Hoylman),法案禁止ICE及其它聯邦移民機構在沒有具備有效文件的情況下,在紐約法庭逮捕參加法庭程序的移民(實為無證移民),而ICE要進行抓捕時,必須有法官授權的逮捕令(Arrest Warrant)。2019年9月25日,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布碌崙地區檢察官蔣莎樂(ERIC GONZALEZ)及多個移民團體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聯合對ICE提起兩項訴訟。之後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於今年6月10日裁定,禁止ICE在法院或附近,對做爲當事人或證人前往法院的任何人進行民事逮捕。雖然庫默聲稱他一直在保護移民社區,但是今年1月份一樁惡性犯罪案件,引發全美關注「庇護城市」的問題。犯案凶手原本是ICE曾向紐約市發出「拘押令」(DETAINER)、要遣送的非法移民。然而,市府根本不理會ICE的要求,執行州府推動生效的無現金保釋法,將凶手釋放了,結果凶嫌在1月強姦了皇后區里士滿的老婦,導致她受傷幾日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