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纽约 加州 康州 华盛顿 弗吉尼亚 宾州 新泽西 马萨诸塞 马里兰 佛罗里达 更多
阿拉巴马 阿拉斯加 阿利桑那 阿肯色 科罗拉多 怀俄明 威斯康辛 西弗吉尼亚 佛蒙特 犹他 得克萨斯 田纳西 南达科他 南卡罗来纳 罗得岛 俄勒冈 俄克拉荷马 俄亥俄 北达科他 北卡罗来纳 新墨西哥 新罕布什尔 内华达 内布拉斯加 蒙大拿 密苏里 密西西比 明尼苏达 密歇根 缅因 路易斯安那 肯塔基 堪萨斯 爱荷华 印第安纳 伊利诺斯 爱达荷 夏威夷 乔治亚 德拉瓦 哥伦比亚特区 (首都: 华盛顿DC) 关岛 北马里亚那群岛 (首府: 塞班岛) 波多黎各自由邦 美属维吾尔京群岛
敲詐重罪 紐約华男上诉被拒面临遣返
[ 编辑:usahrsh | 时间:2020-10-09 08:01:01 ]

盜竊罪和敲詐罪的區別 前者未經對方同意 後者恐嚇迫使對方同意

根據第二巡迴庭的裁決書,曾先生爭辯的論點是:(1)國土安全部已經放棄繼續追究他「盜竊罪」的罪名;(2)他的聯邦定罪不屬於「加重罪」類別的「盜竊罪」,因為索要對方財物,涉及「獲得對方的同意」,而BIA將「盜竊罪」定義為「未經同意」情況下侵占對方財產。

法官說,曾先生最初於1998年就因勒索罪被判驅逐出境,原因是他的勒索定罪是暴力重罪。後來2001年國土安全部(DHS)加控他「盜竊罪」這一加重罪名,還是要驅逐他。聯邦法規允許DHS在驅逐程序中「隨時」增加或更換驅逐他的罪名,並允許當事人有時間回應這些罪名。

法官說,曾先生2001年被加控後,有足夠的機會回應,因此並無對他不公。與此同時,他的遣返令一直沒有取消,而且2001年增加指控他罪名,也沒有違反正當程序。

至於如何確定定罪屬於「加重罪」,法官解釋,他們採用的是「類型分類」(categorical approach),即「我們一般性地考慮犯罪」,「根據法律對犯罪的定義,而不是就個人在一個特殊的場合可能如何實施犯罪來考慮。」

通常,如果沒有類別匹配,則機構或法院必須確定定罪法規(statute of conviction)是否可分割;然後確定非公民被定的罪名依法規是否屬於重罪。

上訴庭法官接下來判斷「勒索罪」的定義,是指不當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獲得他人同意的情況下,從他人那裡取得財物。由於《移民和國籍法》中沒有定義「盜竊罪」,上訴庭法官認為應該遵守BIA對該術語的解釋。

BIA援引《美國法典》對盜竊罪和欺詐罪的區分,將前者定義為未經他人同意侵占財物 ,是指「未經自願同意」;因此BIA得出結論認為,根據加州的法規「禁止勒索」,勒索是重罪,因為「盜竊罪」「包括敲詐勒索,不當使用武力,恐嚇或威脅手段迫使對方同意。」

因此上訴庭法官認為,BIA從廣義上將勒索解釋為「盜竊罪」是合理的。

犯重罪的外國人被驅逐出境前無法保釋

依美國法律規定,外國人在美國觸犯刑法被判監刑,國土安全部會透過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或海關和邊境保衛局(CBP),發出「移民拘捕令」(immigration hold),要求監獄在當事人服刑期滿後,不要釋放或保釋當事人,而要將之轉交到聯邦政府,如果犯的是加重罪(Aggravated Felony),移民局會將其遞解出境。

什麼是加重罪?

加重罪(Aggravated Felony),是專門用於描述對於非美國公民而言、具有嚴峻移民後果罪行的專業術語。無論其移民身分狀態如何,被判定為「加重罪」的非公民,會被禁止接受政治庇護在內的、避免他們被驅逐出境的大多數形式的救濟,並禁止他們將來重新入境。

美國移民法對加重罪的定義,比大多數州的刑法更為廣泛,在美國的某些州被判輕罪的外國人,仍有可能被聯邦政府認定是加重罪而遭驅逐出境。

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第101(a)(43)條或《美國法典》第1101(a)(43)條的規定,以下罪行屬加重罪:(A)謀殺,強奸或性虐待未成年人;(B)非法販運管制物質;(C)非法販運槍支或破壞性裝置或爆炸材料;(D)洗錢或參與特定非法活動的貨幣交易,金額逾1萬美元;(E)某些爆裂物或武器犯罪;(F)刑期一年以上的暴力罪(不包括單純的政治罪);(G)搶劫盜竊(包括收取被盜財物)或監刑一年以上的竊盜罪;(H)綁架或要求/收取贖金;(I)兒童色情;(J)敲詐勒索,或者判處一年以上監刑的賭博;(K)擁有,控制,管理或監督賣淫業務,以賣淫為目的涉及商業利益的運送, 迫使別人當奴工償債、強制勞役或人口販運;(L)收集或傳輸國防信息,披露機密信息、破壞、叛國或傷害祕密情報機構;(M)欺詐或詐騙,導致受害人損失逾1萬美元,逃稅導致政府收入損失逾1萬美元;(N)販運外國人;(O)曾因加重罪被遣返,再次非法入境美國;(P)偽造,損毀或更改護照或文書,被判至少12個月監刑;(Q)被判處監刑5年以上,未服刑者;(R)商業賄賂,假冒,偽造或販運車輛,更改其識別號碼,監刑至少一年者;(S)妨礙司法,作偽證,或賄賂證人,監刑至少一年;(T)未依法院命令出庭,其罪行可獲判2年以上監刑的重罪;(U)企圖或串謀犯加重罪。

上一篇:美国取消香港居民“绿卡抽签”资格
下一篇:无症狀超过24小时 川普已回白宫视事
发布评论
称呼:
内容:
用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