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北京《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教育部17日发布《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20年10月1日起,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公告还指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据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官网介绍,在美中国留学生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为持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学习或研究结束后,确定回中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该证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中心改为在线办公,并于5月发布公告称,此前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中提交的美国境内邮寄地址无法接收,需更改为中国境内邮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