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療養院白卡,個人月收入不超過50元(收入標準還是不超過875元,50元是指申請者把錢交給養老院後,剩下可自己支配使用的零用錢),資產不超過15,750元;有配偶者兩人申請收入不超過3,216元,資產不超過74,820元。
從2021年1月1日起,對申請社區白卡長期護理者從今年10月1日之後2.5年(30個月)內的資產進行審查(之前只看一個月的收入及資產,沒有倒查的規定),也就是說,所有在2020年10月1日之後轉移資產的申請者,要在2.5年之後才可以享受社區白卡的福利;這個規定只適用於2021年1月1月以後的新申請者,且新申請者須提交資產證明。
楊佩玲舉例說:「比如你2021年1月1日申請,要從(2020年)10月份開始看你有沒有把銀行賬戶的錢、資產轉移出去,從10月份開始看,11月份有沒有轉?12月份有沒有轉?然後1月份……」另外,有自住房產的耆老申請白卡時,其房產價值不得超過893,000元。
社區長期護理白卡涵蓋長期照護、成人日托、輔助生活服務等。
楊律師建議,如果符合條件並想申請白卡長期護理者,最好在2021年1月1日之前遞交申請,避免資產倒查及更加嚴格的審核規定。
另外,申請療養院白卡,需要從申請之日開始倒查過去5年(60個月)資產情況,這個規定沒有改變。
有民眾問,她的退休收入有1,900元,超過申請白卡的標準,這時怎麼辦?楊律師回答,對於申請白卡,超過資產則無可能申請成功,但超過收入仍是可以申請的,可以把超出資產標準的那部分錢,放入「彙集收入信託」(Pooled Income Trust)中,這樣就不影響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