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之間的邊界容易引起糾紛。布碌崙一對華人之間因隔牆引起糾紛,本週三(22日)訴諸法律,實例說明:購買年代久遠的物業,要非常注意邊界劃分。前任的業主也許很通融,「讓他三尺又何妨」;但後任業主非要修隔牆時,就會令另一方日子很不好過。

但是,2019年6月26日,鄰居(鄺氏)在屬於自己的地界內,在車道中間加了一個鐵柵欄,這家人似乎不需要把車開到後院,而隔壁這邊趙氏夫婦卻必須依賴鄰居的地界通到後院,鐵柵欄把車道「一分為二」後,他們再無法將車開到後院。
原告趙氏在訴狀中說,2017年10月25日她從前任業主手中獲得產權轉讓書,被告鄰居鄺氏2013年5月10日擁有轉讓契據。
然而,從原告提交的地契上看,兩家的地契上並沒有標明,其中一方有使用另外一方土地(共用通道的其中一半)的權利,土地註冊記錄上對此毫無文字記載。
2019年6月,鄺氏在通道中間豎鐵柵欄,趙氏要求拆除但遭拒。趙氏見自家無法再通車,將鄰居告上法庭。理由:共同通道從1978年到2019年6月用了40年,已成既定事實。趙氏希望法官判被告拆除柵欄,恢復原來使用狀態,讓她家有使用完整通道的權利,還要求被告支付不少於5萬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