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前後,一位股東通知大樓經理,舒女士已在Airbnb上列出了短期出租的房屋。經理調查並確認舒女士已將該住宅非法變為臨時旅館。
業主在起訴書中說,舒女士的Airbnb廣告表明,她正在將整個房屋出租給她的「客人」,房客入住期間她不在場,客人「您將擁有自己的公寓」。
廣告還包括來自前房客的20條評論,這些客人曾於2019年6月至12月租用她的公寓。廣告顯示,舒女士還是Airbnb網站的「超讚房東」,獲得這一稱號尤其需要作為Airbnb房東的經驗,平均總體評分達到4.8或更高,在過去一年裡,超讚房東至少接待了10次住宿;或至少接待了3次住宿,總晚數超過100晚。
業主還在房舍門外觀察到一個密碼鑰匙盒,就是鑰匙存放在一個小型保險箱中,房客可以使用密碼打開保險箱,這顯示該公寓正在短期出租給他人。
從原告提交法庭的文件看,舒女士使用Airbnb網站做廣告,將該公寓標記為「大Studio、乾凈、地理位置優越」,徵求週末的短暫住客(單人),每人每晚收145美元。
從網上留言看,租客們誇讚「考慮周全、井井有條」的舒女士,稱她的房間乾淨舒適、裝飾的很漂亮,相距地鐵站僅步行10分鐘距離,周圍環境優雅。大多訪客都給她4.84分的高評分。
業主在起訴書中說,經理還收到舉報,稱陌生人帶著行李出入,有人帶著行李在附近問路。
今年1月2日,業主向舒女士發送《停止和終止通知》,表示他們收到投訴,表明舒女士通過Airbnb等服務來出租公寓,令業主面臨違反《建築規範》的潛在責任、違反消防法規和房屋維護法規,違反CO房產占用證書,構成對公寓的不合理使用,並構成公共和私人滋擾,使房東遭受潛在的民事和刑事處罰,併進一步降低了該大樓的租賃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