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華埠4家餐館遭同一殘疾人士狀告違反美國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紐約市人權法(NYCHRL)和紐約州人權法(NYSHRL)相關法規,餐館設施涉嫌歧視殘疾人,從而面臨繳納千元和解金與打官司一事,在社區引發轟動。2個月不到的時間裡,捱告餐館飛增至21家,服務機構中華公所亦成為其中一員,收到來自殘疾人林國強(Lin Kwok Keung,音譯)的律師函。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文件顯示,此次被一舉告上法庭的還有中華大樓和合利大飯店。
中華公所主席伍銳賢介紹, 1962年時,中華公所從勿街16號搬至如今的勿街62號,勿街16號的樓宇依然是中華公所的物業,其一樓出租給合利大飯店。林國強將餐館和物業一起告上法庭,中華公所因此遭殃。「此事交由餐館的律師負責,華埠幾家被告的餐館業主會進一步討論,看看是否有機會聯合應訴,讓法官知道林國強對多家餐館下手。」他透露,林國強壓根沒有來過合利大飯店,他可能是通過谷歌實景地圖查看飯店是否安裝殘障裝置。
餐館為息事寧人付「和解費」
這一狀況與此前遭告的武昌好味道、富賓樓、粥麵館以及香料烤雞店等4家餐館狀況如出一轍。均被索賠1000元和解費及律師費,同時要求對設施進行整改,以便殘疾人出入,限時30天完成。若拒絕和解走上法庭,不僅打官司耗時漫長,且由於聯邦法與紐約本地法規之間確存在©洞,各餐館可能將面臨巨額罰款,屆時損失可能將翻倍。勢單力薄的餐館們為息事寧人,均支付了要求的「和解費」。不料這一狀況卻並未得到好轉,反而成為林國強謀利的途徑。受災商戶範圍開始不斷蔓延擴散,而受損商戶除了繳納和解金,則無能為力。儘管門外設有斜坡,但從合利大飯店的門口望去,這家入口以樓梯延伸至地下,且無方便殘疾人出入標識或按鈴的餐館,完全符合林國強一行人採取濫告的「理想目標」。而處於這一建築結構狀況的商家,在古老而設施陳舊難改的華埠比比皆是。
飯店員工林先生亦對突然被告一事表示無奈,期待能與其他商家一道,在社區組織和民選官員的參與幫助下,尋求解決這一事態的有效方案。對此中華公所主席伍銳賢則鼓勵被告的商家於今天(5日)下午2點參加中華公所的警民會議,一起探討對策,並向市議員陳倩雯和國會議員維樂貴絲求助,促請修改立法堵塞©洞,免成為殘疾人士的「不斷苛索」。

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訴狀記錄顯示,殘疾人士林國強以涉嫌歧視殘疾人為由,將中華公所、中華大樓以及合利大飯店一舉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