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分局的巡警從車中救出兩隻柯基犬。警方供圖


一對亞裔男女於1日在華埠附近購物時,把寵物狗留在無人看管的車內約一個小時,而遭到紐約市警7分局逮捕,並被控「置動物於極端溫度」的罪名。

警方表示,當天中午12點10分左右,7分局的巡警在比鄰華埠的李文頓街夾愛惜士街,發現一輛停在路邊的車內有兩隻柯基犬,而車窗全部關閉,車內無人。他們立刻展開行動,強制打破車窗救出柯基犬,它們目前沒有大礙。隨後,警方找到狗的主人——吳鵬(Peung Ngo,音譯)和黎榮(Nhung Le,音譯),將他們逮捕,控以「置動物於極端溫度」(Leaving Animals in Extreme Temperature)的罪名。

 
罰款低於250元

 
吳鵬和黎榮是亞裔,年齡都為27歲,報住地址都在新澤西。事發時兩人正在附近的商店購物,竟把兩隻柯基犬留在車中約一個小時。當時氣溫高達近80度,通常室外溫度上升1度,車廂內的溫度會提高兩倍,若不是警方及時發現,恐怕它們會面臨生命危險。
吳聖洋律師表示,根據紐約州《動物法》的規定(NY Agri.&Mkts.353-d),動物被困在極熱或極冷的車內,沒有適當的通風或其他保護,這種行為屬於違法。第一次觸犯這條法律的人士將面臨50至100元的罰款,第二次違法時的罰款則不超過250元。此外這條法律要求,若無法及時找到車主人,警方或治安人員(peace officer)有權強制打開車,以營救動物。之後他們會在車上留下聯繫方式,以及動物將被帶去的機構的地址。被救出來的動物接受治療之後,暫時會交給動物保護協會看管,以防止動物的主人對其進行虐待。
他提醒,全國已有16個州名列禁止人們把動物獨自留在車中。當室外溫度為溫和的70度時,短短10分鐘內,車內的溫度就會上升至酷熱的90度,對動物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許多寵物主人對相關的法律疏忽,無意中給自己和寵物帶來風險。如果民眾發現無人看管的車內有動物或幼兒,不要盲目搶救,應該盡快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