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先生從單行道橫穿馬路。 

83歲的伍先生於2016年在皇后區亂穿馬路而遭遇車禍,他全身有20多處骨折,具有生命危險,他經歷了16次手術才逐漸好轉。此案在近日和解,肇事司機的保險公司向他賠償了190萬元。

戴禺律師表示,當年5月,伍先生走在單行道的人行道,突然從停在路邊的兩輛車中穿過去,準備橫穿馬路。當時正巧有一輛私家車正在「雙重泊車」(double parking),司機在倒車時沒有看到伍先生,將他撞倒。年事已高的伍先生全身20多處骨折,包括右大腿、兩側盆骨、手腕、前臂,每側肋骨均有10多根斷裂,具有生命危險。這三年來,他總共經歷16次手術和多次物理治療,逐漸康復。他現在仍需要拄拐杖走路,而且大小便失禁。
戴禺指出,事發時伍先生未走在人行道或斑馬線,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而肇事司機未謹慎駕車,雙方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根據紐約州的交通法,交通事故按照比例賠償,即使行人違規,依然有權獲得賠償。法官會依據事發狀況、受傷情況、保險等方面進行判決。一般來說,民事訴訟需要在法庭排期,等待法官審判。若主要涉事者是年滿70歲的耆老,這宗案件可以優先獲得審判。
在此案審判之前,雙方律師在私人的仲裁機構進行和解,肇事司機的保險公司願意向伍先生支付190萬元的賠償金。通常私家車主是不會買這麼高額的保險,但肇事司機就職於知名大企業,該企業為他購買了高額的車保險,伍先生因此可以獲得較為樂觀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