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先生上周在紐約甘迺迪機場(JFK)入境時,被機場的環保警察發現他的行李中含有一包新鮮蛤蜊。警方向他開了一張刑事罰單,求助無門的他於9日到美國福建同鄉會免費法律諮詢活動請教律師。吳聖洋律師表示,一旦被開此類刑事罰單,未來兩年內入境可能都要被海關檢查。
何先生表示,他近期到福州探親,當地的朋友讓他回紐約的時候帶一個包裹,幫忙轉交給紐約的親戚。他不知道包裹裡面裝了什麼,就放在行李箱。不料,甘迺迪機場的環保警察發現其中有違禁物品,被要求開箱檢查時他才知道自己帶了一包新鮮蛤蜊。警方表示他未經許可私自進口海鮮,向他開出刑事罰單。
留不良記錄會影響以後入關
吳聖洋表示,肉類食品、水果、植物種子、土壤、違反知識產權和註冊商標的物品、野生動物、特殊藥物等都被名列禁止帶入美國。不少華人在這方面有所疏忽,而被機場警察攔下。輕則當場沒收違禁品,重則現場被罰款200元,情況更嚴重者會被開刑事罰單,等待上庭,「一旦入境時留下不良記錄,可能會影響以後的入關,未來兩年入境時恐怕會被檢查。」
他指出,何先生上庭辯護後,如果法官決定撤銷這張罰單,此事不會對影響他未來的工作或申請入籍。通常處理刑事罰單需要兩個月至一年半的時間,在此期間他最好不要出境,否則再次入境時可能遭遇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