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市地鐵有一個不成文規定,如果你要在車廂內吃東西的話,請勿開大餐,但是很多人都對「大餐」的定義十分模糊,一旦拿捏不當就會鬧出笑話。
《紐約時報》報道,現在紐約市捷運局(NYC Transit)總裁拜德福就定下一條清楚鮮明的界線,他在董事會會議上說,「我不介意有人吃零食,但如果有人在地鐵車廂內吃全餐或烤雞,把骨頭弄得一地,這就不能接受。」
地鐵應否禁止進食的問題,已引起廣泛的討論。目前的地鐵規則是允許進食,但禁止攜帶開蓋容器的液體。拜德福24日重申了說法,向記者表示曾目睹有人在車廂內吃烤雞,覺得太過分,「我當然不可能提出一份具體食物名單,但我認為也要考慮一下他人的感受。」
大都會捷運局(MTA)主席羅德曾表示,不應禁止在車廂內進食,但認為紐約人應要學會更加禮貌。他24日說,「我(跟拜德福)一樣同樣感到被冒犯,人們沒有必要把食剩的垃圾扔在地上。」
對於地鐵車廂內的進食規定,推特網友紛紛表達意見,有人提出「非官方規則」:除了比薩之外,不要進食任何會飄散香味的食物,而且要盡快吃掉。曾在倫敦和多倫多經營公共交通系統的拜德福說,在其他地方的地鐵內,雖然未見過有人吃烤雞,但也出現過不同美食,「例如在倫敦,特別是在周五或周六晚上,經常會見到有人在吃漢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