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是该案陪审团的首个闭门审议日,期间陪审员向法庭多次提交问题,由主审法官莫里森(Nina R. Morrison)一一解答。至下午4时许,法官回答了最后一轮问题,告知陪审团应考虑检方是否证明了被告存在“明知故犯”(knowingly, intentionally, and willfully),随后陪审员们离席继续合议。
眼看下午5时的例行休庭时间已超时5分钟,法官迅速召集控辩双方,宣布陪审团已经达成裁决。卢建旺被判第一项控罪“共谋充当外国代理人”无罪,但第二项“充当外国非法代理人”和第三项“妨碍司法公正”均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