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福州的61歲李玉英表示,上月29日下午2時左右,她在法拉盛一家超市購物,又進入另一家超市,購買兩磅多的海蜇皮,價值20餘元。「因為沒有購物籃,順就把海蜇皮放進隨身手袋裡,後來走到超市門外想打電話,被超市人員叫回來,說我沒付錢。我想告訴他們『打完電話,還會進去繼續買東西』,但兩名男子把我帶到地下室,說我是小偷要罰款2000元,不交就報警。後來警察來了把我帶到警局,我收到一張上庭通知單。」
李玉英的兒子說,事發當晚,他接到警察的電話說母親因偷竊被補了。「我的第一反應是不可能。幾天後發現母親的照片被貼在超市門上,這對母親和我帶來很大壓力。」他說,母親精神很差,晚上睡不著,血壓高,平常有吃安眠藥助眠的習慣,事發前可能是受安眠藥影響,精神有些恍惚。「法官還未判定我母親是小偷,超市就貼照片暗指她是小偷。我已找律師準備起訴超市。該超市門口還張貼了不少人照片,希望同樣遭遇者聯合起來討回公道。」
超市負責人表示,李女士之前曾因在該超市偷東西被發現過一次,但因為對面餐館員工幫忙求情,於是未追究也沒報警;但29日她帶走海蜇皮沒付錢離開超市,都已走到超市外的十字路口,超市人員撥打911報警後,她還躺在地上鬧。該負責人強調,「『不交2000元就報警』一事,我們絕對沒做,也不可能這樣做,因為太清楚這是不合法的。」超市每天都在丟東西,已經防不勝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