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3日,82岁的老人巴雷托(Efrain Barreto)在日落公园五大道交60街路口过马路时,被一辆轻摩托车(Moped)撞及,入院抢救三天最终因脑部重伤不治。

警方表示,32岁的肇事司机阿贝德(Abed Abed)开车劣迹斑斑,身负70多项案底,车祸发生时没有驾驶证。但根据现有法律,他最多只能被控3级无照驾驶,这是一项轻罪(Misdemeanor),不太可能坐牢,这让死者家属难以接受。

“一条人命只换一条轻罪,这实在太不公平。”为此,曲怡文向州参议会提出S9920号法案,并以这位过世长者的名字命名为“埃弗林法”(Efrain Law)。该提案将新增一项法条:当机动车司机有鲁莽驾驶历史,并无照开车致人死亡时,可控以1级严重无照驾驶的罪名,属于E级重罪(Felony),最高可判处4年监禁。


曲怡文和车祸死者家属在日落公园举行记者会,宣布提案立法加重对鲁莽驾驶致死司机的惩罚。(高诗云摄)

曲怡文在记者会上指出,疫情后大量民众开始使用电单车、轻摩托等小型机动工具,相关的交通安全也愈发受到关注。此次提案针对有鲁莽前科并造成生命损失的粗心司机,他们应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付出更高的代价,希望此次立法可以阻止这种意外发生。

死者巴雷托的多名亲友参加了是次记者会。他的女儿薇薇安(Vivian)捧着亡父的遗照和骨灰,痛斥现行州法没能让受害者家庭得到司法和心理方面的公正与正义。她强调:如果有人鲁莽驾驶,撞死了人,这就是刑事犯罪,司机应该坐牢。她向提案立法的曲怡文表示感谢,相信新法能够减少悲剧、为受害者家属带来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