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紐約市住房管理局對於低於1萬美元的小型維修工程合同,不需要公開招標。大樓管理員或助理管理員可以自行選擇承包商,並在工程完成後簽署完工證明,NYCHA才會支付工程款。然而,無競標訂單雖然簡化了程序,也為不法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
該案共有70名被告,他們被指控在10年內累計索賄逾200萬美元,涉及合同金額1,300萬美元,案件涉及的政府樓超過100幢,遍布五大區,占全部335棟政府樓的三分之一以上。案件曝光後,房屋局表示將改變作法,把由單個主管負責的小型維修項目交由一個統一的中央處理中心,以防再出現個人以權謀私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