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投訴華人電召車事件頻發,業界人士指出,雖然某些司機服務態度有待加強,但很多情況是乘客無理取鬧。不久前就有司機不願聽乘客指示雙黃線違規迴轉,反遭告到向市計程車及禮車管理局(TLC)判罰200元,讓司機滿腹苦水。

華人司機董子華(化名)不久前在皇后區新鮮草原(Fresh Meadows)接華人乘客,開到160街與73大道時,客人要求跨雙黃線迴轉,但董堅持必須遵守法規,到路口再轉彎繞一圈,雙方隨即爆發口角,司機也忍不住對乘客大吼「我知道怎麼開車」。

等客人抵達目的地後,記下車牌號向TLC投訴。而TLC僅聽一面之詞,判定董子華違反四項條規,分別為開車使用電子通訊設備,最高罰款350元與扣四分;未遵循乘客指示合理與符合交通法規的路線,可罰150元不扣點;對乘客不禮貌,罰300元不扣點;以及威脅和騷擾客人,罰最高1000元加扣三分。

TLC給董子華兩個選擇:若上訴,將面臨最高1800元罰款、扣七分與駕照吊銷;若認一項對乘客不禮貌,罰200元與不扣點。雖然其他司機不斷鼓勵董子華上訴到底,但他表示英文不好,也不願麻煩上庭,最終繳了200元罰款。

電召車司機陳亭(化名)3日同樣碰到類似狀況,當天接客人抵達法拉盛時,華人乘客要求從緬街右轉羅斯福大道好直接搭地鐵。陳亭表明緬街不得轉彎進羅斯福大道,否則「不遵守交通標誌」罰138元加扣兩點,乘客卻說,「我開車都是這樣轉。」

陳亭表示,客人堅持在緬街與羅斯福大道路口下車,但唯到其他路口轉彎繞一大圈才能下車,而本來十元的車資得加收四元,華人乘客馬上打電話到電召車公司投訴。

電召車公司負責人表示,他趕快要陳亭繞一圈把乘客放下,別違反法規,也別多收四元。他指出,司機態度有改進空間,但華人乘客要有同理心,了解電召車這行難做,「不能叫司機違規,否則吃一張罰單整天工都白做」。

緬街掛著不得轉彎進羅斯福大道的標誌,卻仍有華人要求電召車司機違規轉彎。(記者朱澤人/攝影)緬街掛著不得轉彎進羅斯福大道的標誌,卻仍有華人要求電召車司機違規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