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12月15日和16日聯成公所顧問委員會通告,主席梁漢本指其內容顛倒黑白、捏造事實;並在華埠商戶門口、僑團樓宇,張貼難以撕下清理的不實廣告,昨提供法庭文件,釐清由法官8月29日裁定判決的真相,並做出以下幾點回應:
由于金山、蕭貴源、何茂林、鄧學源四人在7月28日提出的訴訟案,以梁漢本主席任期五月已屆滿,沒有進行換屆選舉為由告上法庭,卻隻字未提聯成公所三月份的火災已影響公所正常運作。
8月29日法官Lori Sattler表示明白聯成公所慘遭三級火災處境,詢問梁漢本預計什麼時候可以進行選舉?梁漢本回答90天內,即12月1日前,但于金山不同意,要求即刻選舉,法官最後裁定感恩節前夕11月22日前必須完成選舉。
不實廣告內容指主席違反章程31條,第31條全文為:「本公所主席若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主席代理,並由顧問委員會顧問委員輔導,直至主席複職視事或主席任期屆滿之時為止。如副主席確因事不能代理時,則由顧問委員會推選一人代理之。」因此梁漢本主持11月18日的聯成主席選舉是按照法官裁定,依章行事。一切公開選舉過程是有章程依據與法庭裁定的,豈可胡亂造假,混淆視聽呢?
梁漢本說,由這4人兩年前開始啓動的控告美東聯成公所與主席及全體職員選舉不合法敗訴後,不停的滋生事端,要求即刻換屆選舉的官司再次輸了,現在更瘋狂的膽大妄為,花錢刊登不實廣告也就算了,還公然破壞公物,粘貼難以撕下的廣告在華埠商戶門口、僑團樓宇、電線桿、泊車買錶柱……等。這等行為遭人唾棄。
梁漢本表示這兩次會員大會中,見到會員拉著他的手,要他繼續強硬下去,聯成需要公正不貪污的人,要大刀闊斧開除傷害公所之人,更希望儘早解決地稅問題……等。這些不齒行為的目的是破壞議員選舉,醜的是自稱顧問委員會的人,虛假信息不痛不癢,無須處理。他竭力依照「章程」,章程是保護公所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