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育青表示,華人最常被抓到是列舉扣除額(itemized deduction)某一項報銷金額有問題,例如行銷支出減免項目金額特別龐大,國稅局要求補充收據。他舉例說,有華裔客人報稅用獨資經營/散工(1099-MISC)表格,申報收入1萬2000元,被國稅局抽中查稅,根據他1月到12月的銀行帳號月結單,全部加總進帳超過1萬2000元。
雖然該客戶辯稱說是女兒給的,但國稅局需要女兒做擔保證明,「問題是女兒收入沒這麼高,若說錢其他親戚給的,把稅單一拿出來,親戚也是報低收入,問了一圈沒人願意出來做擔保」。客戶最後沒辦法只得繳罰款,而國稅局追溯過去三年的欠稅,外加利息8%到10%利息,慘挨罰上萬元。
白育青提醒民眾要申報海外資產。他指出,申報與報稅不同,申報只是讓美國政府知道海外有多少資產,不一定涉及繳稅或退稅。只要是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和特定外國居民,無論是在中國大陸、台灣或香港,個人有金融資產超過5萬元都需要申報,夫妻共同申報則是10萬元以上要報。
他指出,有人以為先匯個幾萬元入帳戶,年底前匯出就不會有問題,其實不僅有洗錢嫌疑,資產浮動金額個人超過7萬5000元或夫妻超過15萬元也同樣要申報。尤其海外金融帳戶抽查時效已延長到六年,若查到沒申報,國稅局提醒90天後,每30天罰款1萬元,最高罰5萬元,並有刑事處罰。「有申報而被查出欠稅,還可以解釋,但沒申報被抓到就是重罰,鼓勵民眾還是要申報海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