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1名前警員接受認罪協議,承認在監獄內打傷1名犯人後沒有向上級匯報,他同意之後會完成憤怒情緒管理課程,以換取不被起訴重罪。
《紐約郵報》報道,涉嫌毆打犯人的38歲前警員德赫蘇斯(Adrian DeJesus),21日在曼哈頓刑事法院被判刑。在他步出法院後,在父親陪伴下離開。他拒絕回答記者的提問,代表律師亦沒有作出回應。報道指,德赫蘇斯在2022年10月19日曾在同一法院內,與1名等待審訊的男子發生爭吵。
曼哈頓助理地方檢察官德阿特利(Tavish DeAtley)說,德赫蘇斯曾在曼哈頓中央拘留所工作,負責接收囚犯。去年10月30日上午10時35分,身穿制服的他與人發生口角,之後便進入受害人的監倉內毆打他。德阿特利在庭上質問德赫蘇斯,是否有不停將受害人推向監倉牆壁,將他按在地上拖行,並毆打他的臉。身穿藍色上衣的德赫蘇斯輕聲回應「是」。
控方表示,德赫蘇斯沒有向上司匯報曾使用武力,亦沒有填寫過相關文件。德赫蘇斯承認犯有不當行為、偽造業務記錄和企圖襲擊等輕罪,在認罪協議下,他獲有條件釋放,並必須完成為期5周的憤怒情緒管理課程。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發聲明指,德赫蘇斯承認在監倉內襲擊1人,事後沒有報告事件。他認為大部分警員都要日夜工作,每日也要作出迅速而困難的決定,但當事情出錯後必須按程序行事,確保法律得到維護,並幫助建立更強有力的執法和社區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