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大聯盟法律顧問、律師朱偉表示,亞平會和遊民所的運營方「城市資源研究中心」(URI)接受政府撥款運作,建案的預算達4.4億元巨資,用的是納稅人的錢,這個公共項目的合理性需要進行公聽會,但現在少的正是這個程序。遊民局回復說,他們9月份已經知會法拉盛市議員顧雅明辦公室,但光是知會是不夠的,需要公眾參與。對於律師提出的問題,遊民局均沒有明確回覆,只是說「在協商中」。遊民所建在法拉盛的中心區,對法拉盛的治安、繁榮長期來說會產生什麼負面影響?選址應合理、科學,建議社區繼續向有最終決定權的市長辦公室提出訴求。
朱偉說,對於安置帶孩子的家庭的過渡性住房,可以利用酒店解決,事實上,當局已利用法拉盛的酒店(150元/晚)用以安置從雷克島監獄釋放出來的犯人,所以沒必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建這種設施,應該建可負擔住房來解決根本問題。
法拉盛大聯盟法律顧問孫蘭濤律師表示,亞平會是土地所有者,但把「球」拋給URI和遊民局,好像與己無關,說法前後不一,試圖矇混過關;法拉盛大聯盟的成立,是開法拉盛的先河對公共建設項目進行監督,以前沒有這個機制,建立該機制非常有必要。
大聯盟副主席陳熠說,根據市遊民服務局網站,去年需要安置的無家可歸家庭減低至800多個,今年降低至600多個,以市府的說法,需要安置的無家可歸家庭數量正在減少,那麼是否有必要建這個項目?而且有多少人願意住進遊民所?根據他與法拉盛一個遭受家暴的西語裔女子交流,女子表示自己寧願繼續與對她施暴的母親住在一起,也不願意住到遊民所,因為擔心那裡不安全。
3月8日(周二),法拉盛大联盟在法拉盛召开会议,请朱伟和孙澜涛律师现场详解游民局对法拉盛游民所的回函。
朱伟律师在会上强调游民所是个公开的项目,公共项目要接受公共监督,要有公众参与。任何政府项目要有一个公众的听证,但之前的听证会并不合格,缺乏透明和公开,达不到公证会的标准。发律师函不是反对政府的开发,而是需要在建设公共项目时使用正确的程序。朱律师认为事件的最终决定权由市政府办公室决定,而不是游民局。孙澜涛律师说,游民局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社区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关心自己社区重要事件发展。
会议上赵靖桉宣布因参加竞选纽约州第40区参议员而辞去大联盟副主席一职,由前市议员参选人陈海灵接替此职位。陈熠、罗维宗等人出席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