彗星公民協會(COMET Civic Association)與市警務處在7日晚舉辦「防止犯罪與安全講座」,吸引超過300位民眾參與。多位警察介紹自我保護的技巧,不少參與者提出關於自衛武器、保釋改革和證人資料是否會洩露給嫌犯等問題。
多位民眾在會上提問,何種武器可以合法自衛?市警務處社區事務局警官郭威廉(William Kwok,音譯)和戴警官強調,「武器不只你可以用,嫌犯可能會搶過武器來威脅你,因此警方不建議民眾持武器自衛。」但他們指出,法律允許民眾在公共場合攜帶辣椒噴霧,而電擊棒不被允許。辣椒噴霧的使用者必須遵守法律,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脅,必須自我保護時,才能用噴霧。此外,民眾在網上買辣椒噴霧不一定合法,最好去正規藥房購買。
另有民眾問,可不可以在家放電擊棒,遭遇爆竊時能否使用?戴警官不建議民眾在家用電擊棒,若嫌犯因為電擊棒而死亡,相關法律很棘手,電擊棒使用者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他建議民眾在家安裝防盜警報系統。
還有民眾提出,最近紐約通過新法律,要求證人的資料交給嫌犯的律師,一些人擔心遭報復而不敢作證。郭威廉表示,證人遞交的資料是非常基本的個人信息,比如姓名和電話,其實以前法律就有這樣的要求,新法律只是規定證人必須提早約一個月遞交,作證的程序和規定沒有改變。通常法官會給證人保護令,限制嫌犯靠近證人,保障證人的安全。
郭威廉鼓勵罪案的目擊者和受害者報案,「報案的好處有很多,不僅讓嫌犯知道華人敢於發聲,還有利於提高案發地的治安。不諳英語者可以在打911時說『Chinese』,接線員會派中文翻譯,警方不會詢問報案者的移民身分,也不會洩露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