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知道陈佩斯的过去,你就会明白,这部《戏台》绝不只是一个老艺人的情怀项目,它是他几十年来与命运较劲的最后一招——尤其是那场和央视打了三年的官司,让他从全国家喻户晓的喜剧明星,变成了舞台边缘的“边缘人”。而《戏台》的出现,是他在沉默20多年后,用一声悠长的唱腔,对那段不屈往事的回响。
1980年代,陈佩斯与朱时茂在春晚舞台上创造了属于中国小品的黄金时代。《吃面条》《羊肉串》《主角与配角》《警察与小偷》……一部接一部,捧腹的笑声和全民的记忆,几乎都与这两张脸绑在了一起。那时候的陈佩斯,不仅是喜剧演员,更是全民的节日符号。可就在他事业最红火的时候,一桩版权纠纷,让他与央视的关系急转直下——而在中国,这意味着你要和最大的“官”打官司。

1998年,陈佩斯与朱时茂合作的小品合集,被央视擅自出版发行成VCD,销售火爆。对于版权问题,那时候的中国观众几乎没有概念,但陈佩斯有。他算过账,按销量,他应得的版税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可他分到的,是零。
他去找央视交涉,却得到含糊的推诿:“这是为观众服务,哪能计较这些。”在当时的氛围里,这句话几乎等同于“就这样吧”。然而,陈佩斯偏偏不肯就这样。他说:“不能因为你是央视,就可以不讲理。”于是,他提起了诉讼——起诉中国最大、最有资源、最有话语权的电视台。这是一个中国艺人几乎不会做的事。因为所有人都明白一个潜规则和官斗,你赢不了;即便赢了,也是输。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三年。陈佩斯在法庭上坚持要求央视公开承认侵权,并赔偿损失。法律最终站在了他这边——他胜诉了。这在当时的中国娱乐圈,几乎是一个天方夜谭般的结果。然而,胜诉只是法律意义上的胜利。在现实中,这场胜利的代价,是他失去了央视这个最大的舞台。从此,春晚没有了陈佩斯的身影,央视的镜头再也不对准他,电视台的栏目避而远之,影视圈的资源也渐渐与他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