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郎被控私藏丟失財物需出庭應訊。
8大道一名華裔外買郎送外賣時街頭撿拾到一台手機,卻未及時交到警局,結果面對了一場嚴重的後果,遭警逮捕並被控私藏丟失財物罪。
受害者是一名林姓男子,是8大道一家中餐館的外送人員,他自稱,自己並無意收藏該台iPhone,只是沒時間處理,卻因此被捕並接到需出庭應訊的罰單。
根據林先生回溯,於28日的大雨中他送外賣到7大道夾54街附近,在馬路上發現一台iPhone,他便順手撿拾起來擺放在夾克內袋裏,過後在大雨中繼續送外賣,完全忘記夾克內有手機。
稱無意私藏該手機
他說,於下午時分,當他送外賣到福哈明頓公園大道夾55街時,卻遭一部警車截停,問到身上是不是有一台撿拾到的手機,這時他才記得夾克內有一台手機,他取出後也才發現手機有多個沒有接聽的來電。
林先生說,警員當場將他逮捕,並押返66分局內被盤問,從中午時分一直到下午4時才讓他離開,遭警員發出一張告票,指示他必須在明年2月25日到布碌崙刑事法庭應訊。
林先生說,他在警局時試圖向警員解釋,他完全無意私藏該手機,只是沒有時間處理,全天忙著送外賣,根本不記得夾克內有一台手機,也沒有聽到電話響。
根據警方指出,該手機主人是一名華裔女子,她丟失後曾多次致電自己手機,手機響後卻無人接聽,她報警後在警員建議下便開啟追蹤程式,成功追蹤到上述地點。
警員呼籲民眾以此案件為借鏡,撿拾到的任何財物不能佔為己有,否則違反了紐約州刑事法令155.25條款,違法私藏丟失財物,屬於輕罪可被罰款。
外賣郎被控私藏丟失財物需出庭應訊。本報記者林意善紐約報道
8大道一名華裔外買郎送外賣時街頭撿拾到一台手機,卻未及時交到警局,結果面對了一場嚴重的後果,遭警逮捕並被控私藏丟失財物罪。
受害者是一名林姓男子,是8大道一家中餐館的外送人員,他自稱,自己並無意收藏該台iPhone,只是沒時間處理,卻因此被捕並接到需出庭應訊的罰單。
根據林先生回溯,於28日的大雨中他送外賣到7大道夾54街附近,在馬路上發現一台iPhone,他便順手撿拾起來擺放在夾克內袋裏,過後在大雨中繼續送外賣,完全忘記夾克內有手機。
稱無意私藏該手機
他說,於下午時分,當他送外賣到福哈明頓公園大道夾55街時,卻遭一部警車截停,問到身上是不是有一台撿拾到的手機,這時他才記得夾克內有一台手機,他取出後也才發現手機有多個沒有接聽的來電。
林先生說,警員當場將他逮捕,並押返66分局內被盤問,從中午時分一直到下午4時才讓他離開,遭警員發出一張告票,指示他必須在明年2月25日到布碌崙刑事法庭應訊。
林先生說,他在警局時試圖向警員解釋,他完全無意私藏該手機,只是沒有時間處理,全天忙著送外賣,根本不記得夾克內有一台手機,也沒有聽到電話響。
根據警方指出,該手機主人是一名華裔女子,她丟失後曾多次致電自己手機,手機響後卻無人接聽,她報警後在警員建議下便開啟追蹤程式,成功追蹤到上述地點。
警員呼籲民眾以此案件為借鏡,撿拾到的任何財物不能佔為己有,否則違反了紐約州刑事法令155.25條款,違法私藏丟失財物,屬於輕罪可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