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總統禁止非法入境者申請庇護的行政命令10日生效,移民律師9日表示,該行政令主要針對從美墨邊境非法進入美國領土的人,他們申請政治庇護將會被否決,但仍可申請暫停遞解(withholding of removal)。且由於該命令沒有回溯既往的效力,因此以往已通過美墨邊境偷渡進入美國的移民,不會受到影響。

移民律師李定一表示,暫停遞解俗稱A10卡,與申請政庇獲批後一年就可以申請綠卡不同,A10卡持有者是不可以申請綠卡的,且每年都要進行更換。而且一旦申請者的母國國家情況改變,申請者回國不會有危險,那麼申請者就無法再留在美國。

行政令雖然生效,但偷渡者申請政庇的程序還是要走。李定一說,有不少華裔偷渡客也是從美墨邊境進入,若被抓,美國方面還是會給申請者安排面試,看是否存在「確切恐懼」(credible fear);但如今不能申請政庇,那麼如果通過面試,只能申請A10卡,而A10卡的批准要求比政庇要高。

律師冉燕飛指出,要申請A10卡,首先要在美國居住滿十年,這是不少人忽視的條件。

冉燕飛認為,就像之前「旅行禁令」(Travel Ban)施行後,有多起挑戰該禁令的上訴案,因此此行政令在之後很可能也會面臨多個挑戰。

此外李定一指出,該行政令並不是永久性的,主要是為解決近月來大量中美洲國家人民從美墨邊境進入美國的危機而提出,總統可隨時停止。不過好在該行政令沒有回溯既往效力,否則受影響華裔移民範圍會加大。

李定一並提醒,雖然此行政令主要用於美墨邊境偷渡者,但從加拿大偷渡來美的移民,也需要注意,因為美國和加拿大早於2015年就簽訂協議,只要先踏上加拿大領土,若需要申請政庇,就應在加拿大申請,而不能到美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