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移民楊先生20多年前偷渡來美,由公民弟弟為他申請親屬移民,在通過有綠卡的妻子拿到I-601A豁免後,去年8月他到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面談,卻因為擔保人問題,被要求多次補資料,歷時近半年終於回到美國,即將收到綠卡,8日在法拉盛分享喜悅。

1991年,25歲的楊先生在蛇頭的安排下偷渡來美國,先從中國坐飛機到巴哈馬,再坐船從邁阿密上岸,入境時沒有被抓,隨後來到紐約,一直在餐館打工。他申請過政治庇護,但不了了之,也沒有上庭。過去20多年裡,楊先生的妻子、父母、兄弟等都陸續獲得綠卡,只有他還是無證移民。楊先生8日表示,「我的弟弟成為公民後,就開始為我申請移民,因為排期,等了十多年,2015年終於排到。」

律師王君宇指出,由於楊先生是偷渡入境,沒有白卡,所以不能直接通過弟弟申請移民。而他的妻子有綠卡,楊先生因此可申請俗稱「白卡豁免」的I-601A豁免,白卡豁免只能靠父母或配偶申請。2017年楊先生的I-601A獲得移民局批準後,便預約了同年8月去廣州面試。

「因為已經離家近30年,父母擔心我不認識,特意陪我一起回國。」去年8月30日,楊先生到廣州美領館面試。「簽證官問我怎麼去的美國、入境時是否用了假的護照等,問題雖然不多,但讓我補材料,主要圍繞擔保人。弟弟是我的擔保人,但因為弟弟的稅單上有他妻子的名字,因此要我補充擔保人家屬簽名擔保書(864A),還要補充擔保人的資料、關係證明、收入來源證明等。律師很快為我補交了這些材料,但再次收到補材料通知,要求補充擔保人擔保的原因。按要求提交後,竟然第三次收到補材料通知,然而這次要求的材料之前都已提交過。」

經律師向簽證中心投訴,終於找到問題所在。「楊先生的弟弟因為擔保過其他人,收入已不夠再擔保楊先生了。」於是改以楊的兒子作為副擔保人,問題才解決。王君宇指出,擔保人稅單上的家庭人數、擔保的人數會決定擔保人需要多少收入才能符合擔保資格。

順利回到美國的楊先生說,「每次補材料前後都要耗時一兩個月,當時還擔心再這樣拖下去,我的無犯罪證明和身體檢查都會過期,又要重新辦理。幸好有驚無險,我終於不再是無證移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