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介紹,在任何情況下被ICE執法人員接近,都可以大聲告訴執法人員自己想保持沉默,但是千萬不要逃跑。如果想監督執法過程,還可以使用手機拍照片或錄視頻,但不能干擾執法人員工作,而且應該保證掏手機的動作安全,即不會讓執法人員認為自己在掏槍。

如果自己決定開口,在接受執法人員詢問時,切勿撒謊或者提供虛假或者無效的文件。手冊提醒有權和自己的律師講話,並且建議在未與律師溝通的情況下,切勿簽署任何文件。

如果是在公共場所被執法人員詢問,在提供個人姓名或其他信息前,可以詢問「我可以離開了嗎?」如果執法者同意,則可以離開,否則請勿離開,但可以告訴執法人員想保持沉默並希望跟律師講話。

要注意的是,ICE執法人員有時可能會自稱「警察」。如果執法人員找上家門,在開門之前,可以詢問對方是否為移民執法人員。如果是,手冊建議詢問對方是否持有法官簽發的搜查令。如果持有,可以要求他們將逮捕令從門縫裡塞進來,或者貼近到窗口查看。如果沒有搜查令,則有權不讓他們進屋。

如需詳細了解在面對ICE時的權利,或者要舉報ICE在紐約市的執法行動,可以撥打電話(212)752‐6422聯繫「移民辯護計畫」(Immigrant Defense Project)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