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州面臨遣返的華裔無證移民黃哲龍和李香今夫婦目前的處境,移民律師14日根據現有信息從法律角度分析,如果移民法沒有大變動,等到公民孩子21歲時,這對夫婦有機會通過孩子申請綠卡。律師同時指出,每個案子都不同,當事人應多方諮詢移民律師,只有律師看了卷宗之後,才有可能從中發現一些補救措施。
律師劉汝華表示,對於無證移民父母,即使公民子女到21歲,也不能保證父母一定能拿到綠卡,但至少是一個希望。如果當事人當初是合法入境、非法滯留,但若有遞解令且沒有撤掉,按照移民法,當事人是無法拿到綠卡的;如果想撤銷遞解令,就要先回到移民法庭或移民上訴委員會開案。目前,開案特別困難。
劉汝華表示,黃氏夫婦說的他們當時申請綠卡被拒,應該就是民間俗稱的「十年綠卡」,但其實這是錯誤的名字,實為「取消遞解」(Cancellation of removal)。申請「取消遞解」需要滿足一些條件,除了要求申請人有公民子女、收到上庭通知前要在美國居住至少十年、沒有犯罪紀錄,還有如果父母離開,會對公民子女造成極度困難,困難程度的證明有一定難度。「取消遞解」的申請在移民法庭審理,如果被拒絕,當事人就會收到遞解令。
律師冉燕飛指出,如果無證移民有遞解令在身,那他/她就沒資格申請「取消遞解」了。通過直系親屬申請綠卡時,根據當事人當初入境時的情況、是否有遞解令等,都有不同的要求。每個案子都非常複雜,要全面了解,才能找到方法。
黃氏家庭的支持者為這對夫婦在網上發起請願,已收到近5000個簽名,呼籲更多人透過網站:https://petitions.moveon.org/sign/stop-deportation-keep?source=c.em&r_by=19665950簽署請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