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成公所近日因去年的選舉風波官司纏身。資料圖片
聯成公所近日因去年的選舉風波官司纏身。

因不滿聯成公所此前違反章程將梁漢本選為主席,公所會員及前議員呂兆洪2月7日將聯成公所告上法庭,法官下發臨時禁製令,阻止了原定於2月8日舉行的新舊主席交接。6日原告被告雙方律師因是否進行新選舉產生分歧,雙方緊急出庭。法官Louis Noch要求被告律師在3月27日前對原告提出的不舉辦新選舉的要求進行回應,本案將於4月2日續審。

然而,原告被告對於臨時禁製令下發後聯成公所採取的補救措施產生了分歧。在呂兆洪2月7日提交的起訴書中,提出了三點補救要求:限制聯成公所讓梁漢本宣誓成為聯成公所主席;限制聯成公所允許梁漢本作為主席一樣行事、像公所主席一樣或代表公所採取任何行動;禁止聯成公所在違反章程的情況下宣布他人為主席。

 
被告動議中提5月或舉行新選舉

 
而代表聯成公所的律師法侖邦(Neal Fellenbaum)2月27日向紐約最高法院遞交了一項動議,希望取消3月12日的聽證會。動議稱,聯成公所同意按照法庭頒發的臨時禁製令的要求採取補救措施,隨後列舉了三項補救措施。這三項補救措施看似與呂兆洪原訴狀中提出的相同,但細看卻存在字眼上的差異,動議描述的補救措施為:梁漢本不會宣誓成為聯成公所主席;不能作為主席一樣行事;在新選舉進行前不會宣佈任何人成為公所主席。動議還稱,聯成公所準備根據章程為選舉新主席再進行一次選舉。法崙邦稱,根據聯成公所章程的具體規定,聯成公所大約在到了5月後才能進行選舉。
代表呂兆洪的律師米勒斯(Rina Millers)在收到對方呈交的動議的信件後,因時間緊迫匆忙進行簽署。但隨後發現被告提出的補救措施中提及5月後進行重新選舉不妥,遂緊急要求上庭商議。開庭伊始,法官顯得頗為疑惑,他對米勒斯說,「我們今天為甚麼要來這裡,你不是已經贏得了禁製令,被告已經按要求採取補救錯失了。」

 
原告稱從未要求再選舉

 
但米勒斯情緒激動地表示,被告在提交動議信件前準備了三周的時間,「新選舉」是被告信中的說法,自己提出的補救措施並沒有要求再次進行選舉,她稱聯成公所原主席黃達良在身體不佳的情況下被迫簽署辭職信,並不想退位,聯成去年也已經舉行過選舉,沒有必要再舉行一次。
法官似乎對於米勒斯的說法並不理解,他一字一句讀出米勒斯就被告信件的回復,稱她回信時表明「一個適當構成的選舉不錯,當我看到的時候會相信它。(A duly constituted election will be nice, I will believe it when I see it。)」。法官表示他通過讓被告進行選舉來支持原告。米勒斯此時激動得眼淚幾乎要奪眶而出,她一再表示自己收到被告信件後僅被給予極短的時間回復,在沒有深思熟慮的情況下回信,才出現了上述說法。而法官則回敬說,「恭喜你,你提出的補救措施都被滿足了。」
而針對此前原告提出的不應取消3月12日聽證會的請求,法官要求被告律師3月27日前進行回復,該案4月2日上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