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規之下,屢次違規的危險駕駛者將受重罰。Todd Heisler/紐約時報

「馬路炸彈」要當心了,市議會預計將今天(11日)通過一項法案,將數千名紐約最危險的駕駛者趕離馬路。

綜合《每日新聞》及《紐約郵報》報道,有關法案將制定「減少危險車輛計劃」(Dangerous Vehicle Abatement Program),針對於12個月內至少吃15張超速攝影機罰單或5張衝紅燈攝影機罰單的危險駕駛者。任何車主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將需要參加強制性駕駛安全課程,否則有被扣押汽車的風險;除非車主可以證明當時是由其他人開車,否則將需要為其名下車輛負責任。預計新法有效期為3年,並於2023年由市議會決定是否延長。
根據目前做法,交通攝影機罰單並不會在駕照罰分,違規者往往只是罰款了事。該法案旨在加強阻嚇力度,令他們需要對駕駛行為負責任。
有關法案於10日在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以8票比1票通過,將於今天在市議會表決。
發起法案的市議員蘭德(Brad Lander)表示,「我們做了很多工作,以解決在馬路經常出現的危險,此舉旨在針對最魯莽的一群駕駛者。」
蘭德指出,一旦計劃成功通過生效,預計約有5000名車主受影響(目前紐約市有約200萬輛登記汽車),但部分交通安全維權人士及市議員希望可以擴大規模;根據之前版本的法案,無論是超速還是衝紅燈,也是以5張罰單為警戒線。
事實上,對於臭名昭著的危險駕駛者,例如於2016年3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吃了18張超速罰單的公益維護官威廉姆斯來說,這項「放寬版本」的法案可是鬆一口氣。
蘭德指出,提出法案的最初想法,是來自2018年發生在史丹頓島一場致命車禍,曾有多次駕車違規紀錄的44歲司機布倫斯撞死2名幼童,而且導致1名孕婦流產。他大力捍衛法案,並指與市長辦公室進行了廣泛合作,以制定出一個市府有能力實施的計劃,「要遵循法律步驟,制定駕駛者責任等級,並且識別及扣押違法車輛,當中涉及到大量工作,每年5000輛汽車已經是一件大事」。
他強調,這是創全國先例的做法,而且成效一定很高,「只要街上再沒有危險車輛,致命交通事故也可以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