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男子李元22日晚在布碌崙東區聯邦法庭受審定罪,面對最高40年監禁。他被控開設賭館並通過賭館分銷甲基苯丙。
華裔男子李元22日晚在布碌崙東區聯邦法庭受審定罪,面對最高40年監禁。他被控開設賭館並通過賭館分銷甲基苯丙。


一名在法拉盛經營多家非法賭館的華裔男子不滿他人也開設賭館而對競爭對手進行肢體侵襲並以手槍勒索,而在22日晚在布碌崙東區聯邦法庭受審定罪,面對最高40年監禁。

根據法庭文件,經過4天審訊被定罪的華裔男子是38歲的李元(Yuan Li,譯音)又名麥克(Mike),他除了和他人在法拉盛經營賭館外,也在賭館分銷受管制的興奮劑甲基苯丙(Methamphetamine)。
案涉12人多華裔被捕
本案除了李元外,還有11名同謀被捕,其中包括8名華裔男女,他們是34歲的高雲風(Fengyun Gao),46歲的李思恩(Si En Li),31歲的李庭(Ting Li),45歲的申光華(Guanghua Shen),35歲的王金(Jin Wang),41歲雲中華(Joung Hwa Yun),31歲的載路(Lu Zhai)和張南(Nan Zhang),人名全譯音。
另3名被告是西裔37歲的比尼達(Anthony Pineda),29歲的卡樂達(Ivan Kaleda)和23歲的樂新諾(Marco Rescino),眾人被捕後先後認罪,其中首要被告比尼達承認分銷甲基苯丙,及和主謀李元一同展開威脅勒索非法行為。
其他華裔被告除了李思恩承認經營非法賭館外,其他全承認串謀分銷甲基苯丙,多人在被告李元受審時成了檢方的污點證人,在廳上作證為檢方指證李元涉及的非法行為。
根據法庭文件,李元和西裔被告比尼達在法拉盛經營非法賭館,並通過賭館分銷甲基苯丙。於2017年9月間,遭兩人威脅和勒索的案中受害者在法拉盛大學點大道也開設了一家非法賭館。

多同謀認罪轉成污點證人

李元和比尼達發現後於同年9月28日向受害者展開威脅,強制他必須將其賭館所賺的營利的10%交給兩人,當他拒絕時,兩人手持手槍上門但受害者拒絕就範。
翌日兩人再持槍上門,但受害者仍拒絕,他擔心兩人再上門威脅,令自己生命受到威脅而暗中聯絡了聯邦調查局,和該局探員合作案中追查,FBI進行調查後發現,案件涉及多人,是一宗龐大的賭博和管制品販賣案件。

定罪被告面對最高40年監

聯邦調查局經長時間追查後於2018年杪展開大型逮捕行動,將眾人一網成擒控罪,但除了李元拒絕認罪外,其他被告於今年8和9月間先後認罪,多人為了求其輕判曾和檢方合作指證李元。
李元受審4天遭一個聯邦法庭陪審團裁定罪成,他將於稍後時判刑,而根據聯邦刑事法令,他可面對最高4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