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本案垃圾箱示意圖。


不斷新興的建築場所在成為一座城市快速發展進程的象徵的同時,安全問題的重要性亦正日趨嚴峻須予以足夠的重視,即使是一座垃圾箱亦然。三年前,一名年過六旬的華裔建築工在作業時從八呎高的建築垃圾箱頂端摔入底部致傷。經耗時漫長的爭取,終於上周達成和解,開發商與承包商均須承擔責任。
三年前,華裔建築工林先生所在公司作為小包商,從一承包商處包下紐約市一在建公寓建築樓的清理工作。由於垃圾箱所在拖車停靠於被建築防護板隔離的另一側,挖土機每每作業,均會將建築垃圾從防護板的一側向外傾倒。久之,垃圾箱內的建築垃圾便以不均勻的狀態堆砌在一邊。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林先生遂欲爬入垃圾箱內,將建築垃圾分佈均勻。
當他順著垃圾箱外側的爬梯爬至頂端時,方才發現內側並無任何可攀爬的設備。出於安全考慮,打算下至底端空白未覆蓋處的林先生在發現內壁上突出的幾顆分佈呈梯狀的卯釘後,遂決定沿其而下。不料中途踩空摔在底部,致腳腕骨折,並經手術植入鋼釘,生活與工作均受到影響。針對此案律師表示,可同時對開發商和承包商提告,進行意外賠償的索賠。律師指出,根據《勞工法》第240條,高空作業須配備安全設施,但林先生所施工的垃圾箱並未獲配爬梯以及安全衣帽等防範設施,故可對樓主即開發商和承包商提告。而由於林先生所在公司即小包商為其購買了工傷保險,故不得對該公司進行提告。
儘管意外傷害通常一方面可提出受傷、痛苦和後遺症損失賠償,另一方面可提出工資損失賠償,但對於一些華人而言,放棄後者是唯一的選擇。
據悉,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則在於,不少華裔民眾在收取工資時均存在2種情況:一種是不報稅,另一種則是將工資以「現金半支票半」的方式收取。上述情況在索取工資損失賠償時會存在無法提供報稅資料的情況。而一旦進入庭審,若被發現存在逃稅嫌疑,恐遭重罰。因此在提升法律意識,保護自身權益的同時,律師亦呼籲民眾遵紀守法,避免以此為代價,蒙受更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