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右)給律師看法庭文件。


李先生從1990年代就住在曼哈頓下東城的租金穩定公寓(rent stabilization),去年房東以各種理由讓他搬走。一怒之下他將房東告上法庭,最終他獲得勝訴並可以繼續享有這間公寓。
李先生表示,1990年代他就以300元月租的價格租下這間公寓,現在的月租漲到700元。這棟公寓樓中有10間租金穩定公寓,一間租金管制公寓(rent control),而其他公寓的月租高達3000元。從他入住的20多年以來,該樓宇轉賣過多次,房東至少換了六個。現在的房東在五年前接手,上任後他找各種理由逼走穩租房的租客,企圖提高租金。
「我的公寓是兩室一廳,客廳很大,我就在客廳再隔了一個小房間,房東就說我分租。其實只有我一個人住,原先我兒子和我一起住,但他現在當兵去了,房東可能見我一人住這麼大的公寓,就想把我趕走,好把公寓按3000元每月的市價租給別人。」他說,「房東屢次逼我搬走,為了維護權益,我把房東告上紐約州房屋法庭。」

法律援助機構提供免費律師

其實像李先生一樣遭遇逼遷的租戶數不勝數,其中不少人無法負擔律師費而選擇忍氣吞聲。市人力資源局的數據顯示,市房屋法庭2013年的案件中,99%的房東聘請律師,而只有1%的房客有律師。吳聖洋律師表示,為了保護租客利益,市議會在2017年就通過法案(Intro 0214),允許低收入的租客免費請律師上訴。
該法案要求市民事司法辦公室(Office of Civil Justice Coordinator)在五年內設立法律援助項目,遭遇逼遷的低收入租客可以免費享有法律援助。此外,低收入租客還可以通過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等法律服務機構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