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今(25日)起,禁止法拉盛市中心部分區域將擺攤的新法開始生效,位於該轄區的紐約市警109分局也發出中文傳單,作為最後通牒。在此區做生意的攤商必須另尋他處,否則將開罰。
於2018年9月在26日的市議會例會上,由顧雅明提出的Intro.969號提案「法拉盛市中心特定區域的障礙物與街道攤販(Obstructions and street vendors in certain areas of downtown Flushing)」順利通過,依法規定法拉盛市中心的攤販將不准在中午到午夜之間開攤,範圍從大學點大道,向東至友聯街,北至北方大道,往南延伸到三福大道。法案通過後的半年內,攤販需依規定遷移,4月25日則為生效的第一天。
109分局發中文傳單宣導
紐約市警109分局也發出中文傳單,明確指出以下路段在規定時段禁止擺攤:緬街(Main Street) 從北方大道(Northern Boulevard)到三福大道(Sanford Avenue)之間;38大道從王子街(Prince Street)到138街之間; 王子街(Prince Street)從38大道到39大道之間;39大道從大學點大道(College Point Boulevard)到友聯街(Union Street)之間;利普曼廣場(Lippman Plaza)從39大道到羅斯福大道(Roosevelt Avenue)之間;羅斯福大道(Roosevelt Avenue)從大學點大道(College Point Boulevard)到友聯街(Union Street)之間;41大道從大學點大道(College Point Boulevard)到友聯街(Union Street)之間;凱辛娜大道(Kissena Boulevard)從41大道到巴克萊大道(Barclay Avenue)之間;三福大道(Sanford Avenue)從Frame Place到緬街(Main Street)之間。
新法上路後,紐約市消費者事務局(DCA)和轄區市警109分局將共同執法,若仍有攤販在限制區域擺攤。警方會拖走餐車,並開出罰單。
在該法案通過前後,就不斷有攤商向顧雅明陳情表達不滿。但顧雅明指出法拉盛攤販問題經久不癒,不僅造成人行道街道困難,整日的濃煙也形成健康顧慮,不少經過的民眾與居民苦不堪言。他希望攤販撤離後,能全面性地解決問題,並還給法拉盛市中心一個乾淨舒適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