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曉青被調查人員逮捕時的情景。網絡截圖
鄭曉青被調查人員逮捕時的情景。


因涉嫌盜竊僱主通用電氣公司(GE)商業機密的華裔工程師鄭曉青(Xiaoqing Zheng,音譯)去年8月1日被捕。紐約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23日公布起訴書,指控鄭曉青與中國商人張兆錫(Zhaoxi Zhang,音譯)從事經濟間諜行為,合謀盜取通用公司有關渦輪機技術的商業機密,用於谋取利益。

根據量刑指引,經濟間諜罪最高可獲刑15年,罰金可高達500萬元,商業機密盜竊罪最高可獲刑10年,罰金可高達25萬元。
檢方稱,今年56歲的鄭曉青報住紐約尼斯卡與那(Niskayuna),47歲張兆錫報住中國遼寧省。檢方的起訴書中對鄭曉青和張兆錫同提出14項指控罪名。起訴書稱,鄭曉青此前受僱於於紐約斯克內克塔迪(Schenectady)的GE Power&Water公司,是一名專攻密封技術的工程師。他利用自己對公司文件的訪問權限,竊取了包括與通用燃氣輪機和蒸汽輪機相關的各種部件和測試系統的設計模型、工程圖紙、配置文件和材料規格等專利文件在內的多個電子文件。
檢方稱,鄭曉青通過電子郵件將許多盜取的通用電氣文件轉交給了他在中國的商業夥伴商人張兆錫。檢方指出,鄭曉青和張兆錫將盜取的通用公司商業秘密提供給中國的遼寧天一航空科技有限公司(LTAT)和南京天一航空科技有限公司(NTAT),兩人均與兩家公司有商業利益聯繫,上述兩家公司的業務與對渦輪機的研究、開發和製造零件有關。
起訴書還指控鄭曉青和張兆錫密謀進行經濟間諜活動,稱兩人圍繞各種渦輪機技術竊取了通用公司的商業秘密,而這些機密將令中國、一個或多個外國機構受益,這些機構包括LTAT、NTAT、瀋陽航空航天大學、瀋陽航空發動機研究所、淮海工學院。檢方稱,被告通過LTAT和NTAT獲得中國政府的財政和其他支持,並與中國政府官員協調,與中國國企簽訂研究協議以開發渦輪機技術。
據此前美國司法部發布的公告,2014年通用就發現鄭曉清從公司電腦上將逾1.9萬份文件複製至USB內存上,調查人員約談鄭曉清時,他表示已經刪除全部文件。2017年,公司發現鄭曉清將約400份加密文件儲存在其工作電腦上,而這種加密軟體不是通用使用的,於是開始監視鄭的行為。
助理總檢察官德摩斯表示,「該起訴書是呈現中國政府盜竊美國公司知識產權並在中國工廠複製產品的策略的教科書範例,這種策略令中國公司能夠首先在中國市場取代美國公司,繼而在全球範圍取代美國公司。」德摩斯說,「當這個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從事國家支持的盜竊活動時,我們不會袖手旁觀。作為總檢察長中國行動的一部分,我們將與私營企業合作,將那些違反我們法律的人繩之以法,並敦促中國領導人加入負責任的國家的行列中,在全球市場競爭中保持誠實守信。」
鄭曉青昨日與奧本尼過堂並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取保候審。量刑指引指出,經濟間諜罪(第一、三、四、七、八和十一項控罪)的最高刑期為15年監禁,罰款最高為500萬美元,外加可能長達3年的獄外監管。商業機密盜竊罪(第二、五、六、九、十、十二和十三)的最高刑期為10年監禁,罰款最高為25萬美元,獄外監管期最長為三年。起訴書中第14項罪名為鄭曉青在自願採訪中向FBI作出虛假陳述,最高刑期為5年監禁,最高罰款25萬美元,獄外監管期最長為3年。起訴書中的指控僅僅是指控。被告在被證明有罪前均以無罪進行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