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2018年11月14日凌晨,法拉盛37大道144-55號二樓劉氏夫婦被人以利刀捅死雙屍命案的涉案嫌疑人林振西(音譯,Lam Chun Sai),原被皇后區大審團起訴二級殺案,日前再加控最高刑期終身監禁的一級謀殺罪。30日在紐約州皇后區高等法院審訊,案情急轉直下,他的辯護律師董克文以林振西的兩份精神鑑定報告(psychiatric exam)均證明他患有精神疾病。主審法官浩特(Holder)當庭作出被告現時無法在庭上為自己作出公平審訊,不適合出庭,從2019年1月30日起必須要接受最少一年的精神疾病治療,醫生跟進作出評估是否適合審訊,再決定下一步法律程序。
董克文指出,林振西案暫時已擱置,法官的決定對他的當事人是適當和公正的決定。
加控蓄意殺人一級謀殺罪
52歲的林振西穿著紐約州囚犯淺黃色囚衣,雙手被手銬反扣,由庭警押解出庭,透過粵語翻譯聆聽審訊過程,他面對法官和在旁聽席上的5名男女親人,淚盈於眶,但他在十多分鐘的審訊過程,沒有說過一句話,臉上只有悲傷神情。 林振西的辯護律師董克文向法官和主控的皇后助理檢察官交上經指定醫生作出的精神鑑定報告,同時控方也有一份相似的精神鑑定報告,法官宣布林振西的精神疾病,無法在法庭上為自己的控罪作出公正的辯護,因此把案件無限期擱置。在一年內林振西需要接受精神病治療,然後由醫生再作評估他的精神病治療進度後,再決定是否審訊。 主控的皇后區助理檢察官並宣讀一份皇后區大陪審團根據林振西犯罪時的行為,加控他蓄意殺人的一級謀殺罪,林振西原已被控告2項二級謀殺(MURDER IN SECOND DEGREE)、一項三級攻擊(ASSAULT IN THE THIRD DEGREE)和四級非法持有刑事武器等罪名。
發生在2018年11月14日凌晨,法拉盛37大道144-55號二樓劉氏夫婦被人以利刀捅死雙屍命案的涉案嫌疑人林振西(音譯,Lam Chun Sai),原被皇后區大審團起訴二級殺案,日前再加控最高刑期終身監禁的一級謀殺罪。30日在紐約州皇后區高等法院審訊,案情急轉直下,他的辯護律師董克文以林振西的兩份精神鑑定報告(psychiatric exam)均證明他患有精神疾病。主審法官浩特(Holder)當庭作出被告現時無法在庭上為自己作出公平審訊,不適合出庭,從2019年1月30日起必須要接受最少一年的精神疾病治療,醫生跟進作出評估是否適合審訊,再決定下一步法律程序。
董克文指出,林振西案暫時已擱置,法官的決定對他的當事人是適當和公正的決定。
加控蓄意殺人一級謀殺罪
52歲的林振西穿著紐約州囚犯淺黃色囚衣,雙手被手銬反扣,由庭警押解出庭,透過粵語翻譯聆聽審訊過程,他面對法官和在旁聽席上的5名男女親人,淚盈於眶,但他在十多分鐘的審訊過程,沒有說過一句話,臉上只有悲傷神情。 林振西的辯護律師董克文向法官和主控的皇后助理檢察官交上經指定醫生作出的精神鑑定報告,同時控方也有一份相似的精神鑑定報告,法官宣布林振西的精神疾病,無法在法庭上為自己的控罪作出公正的辯護,因此把案件無限期擱置。在一年內林振西需要接受精神病治療,然後由醫生再作評估他的精神病治療進度後,再決定是否審訊。 主控的皇后區助理檢察官並宣讀一份皇后區大陪審團根據林振西犯罪時的行為,加控他蓄意殺人的一級謀殺罪,林振西原已被控告2項二級謀殺(MURDER IN SECOND DEGREE)、一項三級攻擊(ASSAULT IN THE THIRD DEGREE)和四級非法持有刑事武器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