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敬于庭上表示,“陈昆塔平时喜欢玩游戏、拼图和小汽车玩具以及做作业。事发当日我接到孩子学校电话,告知我孩子鼻塞,于是我预约了医生为孩子看诊。看完医生后我带孩子沿着大学点大道(College Point Blvd)走回家,步行路程大概十分钟。事发时我带孩子走在人行道上,孩子走在我前面,我看到一辆未启动的车停在路口那里,孩子跑到车前时我大喊‘有孩子在你前面’,但车辆还是启动了,我追车并把被撞的孩子带回人行道上。当时我大哭大叫,是路人帮我打的911,我看着孩子被抬上救护车,警车将我载到医院,到了医院后他们告诉我孩子已经去世了。”辩方律师对陈敬作证内容未提起任何疑问,并对其表示节哀顺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