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秀清(Xiuqing You,音译,右一)与公民结婚但有递解令,到移民局问话时被ICE带走。律师建议应先打开移民法庭案件再申请绿卡。图为其一家。 (潘绮玲律师楼提供)
根据《纽约每日新闻》(New York Daily News),该华男名叫游秀清(Xiuqing You,音译),来美18年,申请政治庇护失败,2002年背负递解令。他的妻子陈玉梅(Yumei Chen,音译)是美国公民,他们有一个六岁的女儿和一个四岁的儿子。
游秀清在2015年申请永久身份,5月23日,他及妻子到移民局接受问话,当移民官对他的问话结束时,他的妻子陈玉梅被要求离开,但是她等来等去都没有再见到自己的丈夫,原来他被ICE带走了。
陈玉梅说,“我们当时去移民局,从来没有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对夫妇在康州经营一家美甲店,店务主要由妻子打理,丈夫平时生活在法拉盛,接送孩子上学。
他们的代理律师潘绮玲现要求移民法庭暂缓递解,对游秀清的永久居民申请被拒提出上诉,并正寻求对游秀清的政治庇护案件重新开案,开案的理由是游秀清担心自己回到中国后,会因天主教信仰而遭到迫害。
近期越来越多的案例显示,一些负递解令者在到移民局进行婚姻绿卡面谈时,被ICE逮捕,送进移民监狱进入递解程序。
针对这类情况,2018全美顶尖律师、诉讼律师陈永辉15日接受采访指出,有递解令者在办理婚姻绿卡时,应先对原来的移民案件开案,解除递解令。
陈永辉说,有递解令者与公民结婚后申请办理永久身份,在向移民局递交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后,不是接下来就办理I-485表的绿卡申请,“有递解令的人,移民局对他们的I-485绿卡申请没有管辖权。”而是应到移民法庭申请对原来的移民案件重新开案,同时把移民局I-130表的回执也呈交予移民法官。
陈永辉说,移民法官若同意重新打开移民案件审理,相当于原来的递解令要重新审核,即意味着递解令不能执行,“对于那些有递解令的人来讲,这才是安全的做法。”
陈永辉指出,但有些身负递解令的人士往往忽略要到移民法庭重新开案这一步,以为自己与公民结婚后便可顺理成章拿到绿卡,找人随随便便填个表,就贸然去移民局问话,但在现在移民执法趋严的形势下,会遇到被ICE带走的可能。
“法律没有改变,只是以前没有执行,而现在严格执行了。”陈永辉表示,在以前移民执法不那么严格的年份,或许风险较少,但现在移民执法变严厉,身份有问题的人士,必须小心谨慎,最好要先咨询专业律师,不要贸然行事。